“你若不离。”
“我便不弃。”
这似乎是年少时最美好的说辞。
无所顾忌,便有了这千金诺言。
尤记五月光景,你与我相携雨中。广玉兰拖着白色的裙摆开了一大片,雨水落在花瓣上,更添几分娇羞。我素来惜花,对这广玉兰更是“垂涎已久”,可惜广玉兰枝头高挂,似是算准了我身量不够奈它不得,回回都是居高临下瞥我一眼,便不愿再看。彼时,心里甚有些憋屈,雨滴落,到底是不能露在面上,端着无所谓,也是高傲地一掠而过。次数多了,日日回回都念着,虽不致茶不思饭不想,也算是害了相思病。你便总笑我,说我前世定是得罪了司花的神,才落得此生这般爱花而不得。我总胡思乱想,保不齐真应了你说的,我前世是得罪了花神。此番又见,你竟是挽起袖子要为我折下枝头花,雨打而花落,力及则花萎,而你雪白衣衫便沾满了泥水,手臂上也是大片的红。于时,我便想,花啊雨啊的都好,你最好了。
后来,像所有年少时的情谊一般随着升学而离开了,无话不谈变作无话可说似乎也不是十分突兀。早先的时候一天三个电话也不够,讲电话的时候事无巨细都说,活脱脱一个流水账,我说得开心,你听得愉快,好像和从前一样。后来的时候,一天一个电话倒也维持紧密的联系,有时候忙得狠了忘记打也定是要歉疚再歉疚地回个短信。再后边的时候,电话联系的已经是两个世界,我跑不进去,因为时间地域,更因为我们经历的事,把我们变成了不一样的人。无论怎么努力和维持,你不再和我心有灵犀。
曾经少年无烦扰,不过两三年,光景大变样。以前从是说话比思考快,语不惊人死不休,得罪人还乐呵着,后来啊,没有你帮我擦屁股,我已经不敢说话。再后来,我学会沉默,装成高高在上、生人勿近的模样,也就更加沉默了。
我与人起争执,旁的人总以为是我欺负了人家,我不解释,在理或不在理,没有人为我争上一争。
你走之后,我鲜少无理取闹。我以为这样一个坚强的我便好,比那个总是闯祸随性的我要好,动不动看剧就落泪的我要好。你走之后,我不再看剧,因为动情落泪没人会再说我傻还给我递纸巾。曾经两个人做的事情再不敢去涉及,因为寂寞慌得掉眼泪。
我只做面上那个沉默坚强的人,再说不出曾经的千金诺言——不离不弃。
其实啊,世上那么多事,辞职也不过是因为“世界那么大,我想去走走”,人和人之间难道就不能有第二种法则。每一个面冷的人心肠都软,一如每一个不想谈恋爱的人都有一个暗恋的人在牵挂。
不离不弃,下次依旧可以说,至少,说的时候从来没有想过有一天会分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