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欢树》
十岁那年,我在一次作文比赛中得了第一。母亲那时候还年轻,急着跟我说她自己,说她小时候的作文作得还要好。老师甚至不相信那么好的文章会是她写的。“我那时可能还不到十岁呢。”我听得很扫兴,故意笑:“可能?什么叫可能还不到?”她就解释,我装作根本不再注意她,把她气得够呛。不过我承认她聪明,承认她是世界上长得最好看的女的。她正给自己做一条蓝地白花的裙子。
二十岁,我的两条腿残废了。为了我的腿,母亲的头上开始有了白发。尽管医院已明说我的病目前没办法治,但母亲不死心,她到处找大夫,打听偏方,花钱买来些稀奇古怪的药,让我服用,让我洗、敷、熏、炙。“别浪费时间啦!根本没用!”我说。我一心只想着写小说,仿佛那东西能把残疾人救出困境。可母亲仍不放弃,直到最后一回我的胯上被熏成烫伤,这对于瘫痪病人实在太悬了。后来母亲发现我在写小说,她跟我说:“那就好好写吧。“我听出来,她对治好我的腿也终于绝望,但又抱了新的希望。“你小时候的作文不是得过第一?”她提醒我说。她到处去给我借书。顶着雨或冒了雪推我去看电影,像过去给我找大夫、打听偏方一样锲而不舍。
三十岁时,我发表了第一篇小说,母亲却已不在人世。过了几年,我的另一篇小说又侥幸获奖,母亲已经离开我整整七年。
获奖之后,登门采访的记者就多,大家都好心好意,认为我不容易。但是我只准备了一套话,说来说去就觉得心烦。我摇着车躲出去,坐在小公园安静的树林里,想;母亲为什么早早地走了呢?迷迷糊糊中,我似乎听见回答:“她心里太苦了,老天爷可怜她,就召她回去了。”这让我心里得到一点安慰、睁开眼睛,风正在树林里吹过。
几年前,老街坊们就提醒过我:“到小院儿去看看吧,你妈妈种的那棵合欢树今年开花了!”我听了心里一阵抖。还说,我家原来住的房子里现在住了小两口,刚生了个儿子,孩子不哭不闹,光是瞪着眼睛看窗户上的树影儿。
我没料到那棵树还活着。那年,母亲到劳动局去给我找工作,回来时在路边挖了一棵刚出土的小苗,以为是含羞草,种在花盆里长起来,竟是一棵合欢树。母亲从来喜欢那些东西,但当时心思全在别处。第二年合欢树没有发芽,母亲叹息了一回,还不舍得扔掉,依然让它长在花盆里。第三年,合欢树却又长出叶子,而且茂盛了。母亲高兴了很多天,以为那是个好兆头,常去侍弄它,不敢再大意。又过一年,她把合欢树移出盆,栽在窗前的地上。再过一年,母亲去世,我们搬离了同母亲住过的那个小院儿,悲痛弄得把那棵小树忘记了。
与其在外边瞎逛,我想,不如就去看着那棵树吧。来到老院子,老街坊们还是那么欢迎我,东屋倒茶,西屋点烟,送到我眼前。大伙都不知道我获奖的事,也许知道,但不觉得那很重要;还是都问我的腿,问我是否有了正式工作。我问起那裸合欢树。大伙说,年年都开花,长到房高了。但我再难看见它了,因为老院里扩建了小厨房什么的,过道窄,摇车进不到里面的小院儿。我挺后悔前两年没有自己摇车进去看看。
我告别了老街坊,摇着车在街上慢慢走,不急着回家。人有时候只想独自静静地呆一会。悲伤也成享受。
有一天那个孩子长大了,会想起童年的事,会想起那些晃动的树影儿,会想起他自己的妈妈。他会跑去看看那棵树。但他不会知道那棵树是谁种的,是怎么种的。
1.下列对原文的理解,不正确的两项是(4分)
A.儿子作文比赛得了第一,母亲却说她小时候作文写得还要好。她这样说是为了激励孩子成为作家。
B.母亲本来喜欢花木,“但当时心思全在别处”。这“别处”指的是为儿子治病和找工作。
C.母亲以为合欢树第三年的复生。“是个好兆头”。作者写这一点是暗示,母亲因为操心儿子的病以致有点迷信了。
D.在质朴的老街坊眼中,生活、健康与工作显然比文章,比获奖更重要。
E.“悲伤也成享受”,是说人在独自静静地怀念逝去的亲人时,即使悲伤,也会有某种温馨的感觉。
2.本文一开头就写了儿子小时候与母亲的一场小冲突。你认为这样写有什么特别的.作用?
3.作者在文章中三次提到自己的年龄。你认为他在二十岁以后和三十岁以后对母爱各有怎样的体会?(4分)
4.文章在对那个看树影儿的孩子的拟想中结束。作者这样写想要表现什么?这种写法的特点和效果是什么?(6分)
参考答案:
1.(4分)A、C
2.(4分)
①突出母亲年轻时争强好胜、不免孩子气的性格,使母亲的形象一开始就显得很率真可爱,这与后文中母亲因操劳而早逝的可敬形象构成对比。
②展现母子俩曾经有过一段轻松快乐、无忧无虑的生活:这种快乐的生活气氛和轻松笔调,与后来的生活困境及后文压抑的气氛形成对照。
③这样一篇回忆母亲的文章如此开头,非常别致,增强了文章的生活情趣和艺术吸引力。
3.(4分)
①二十岁以后,作者双腿残废,母亲为了给他治病和帮助他学习写作而努力不懈,直至因过度操劳而早逝,这使他体会到母亲的执着与无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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