写于1919年的《药》是鲁迅先生“采自病态社会的不幸人们中,意思是揭出病苦,引起疗救的注意”的系列小说之一,给广大读者塑造了诸如善良愚昧的华老拴、大义凛然的夏瑜、凶残贪婪的康大叔等具有世界意义的艺术形象,在小说中与华老拴、康大叔相比,“驼背五少爷”不是作者鲁迅笔下着意刻画的主要人物,他的出现只安排在小说的第三部分和第四部分中“茶馆”里,就像老舍的《茶馆》一样,正是这特殊的场合汇聚了社会的各阶层,最能反映社会众生相,就是这样一个不起眼的看似顺手拈来的小人物身上,却体现出了一个文学大师高超的写作技巧和以小见大的表现手法。在“茶馆”里先后登场的有驼背五少爷、花白胡子、二十多岁的年轻人和康大叔四个人,在这四个人中,除康大叔作为杀害夏瑜的刽子手极端仇视革命外,就要数驼背五少爷最为反对革命,当听到夏瑜在狱中被牢头红眼睛阿义打时,他“忽然高兴”地说“义哥是一手好拳棒,这两下,一定够他受用了”,还有最后的“疯了”,虽然花白胡子也说“简直是发了疯了”二十多岁的人也说“发了疯了”,但是只有他表现出幸灾乐祸。而花白胡子和二十岁的人因为愚昧,他们的表现都是对革命不理解。
为什么“驼背五少爷”同为作者笔下愚昧的群众但又与众不同呢?要弄清这一问题就需从他的称谓上说起,从“五少爷”这个称呼上我们可以推知他出身于一个封建大家庭,在他的身上明显存在着纨绔子弟的某些生活习气,小说中写他“这人每天总在茶馆里度日,来得最早,去得最迟”,整天游手好闲,无所事事。作者安排他的出现可谓是巧妙,在为数不多的几个茶客中,他是第一个出现在华老拴的茶馆里的,并是在小说的第三部分,这一部分写的是一个很家庭范围的生活片断,华家全家都聚在厨房里,华小拴吃人血馒头,以至于驼背五少爷来时无人招呼。同时他又是一个封建没落的子弟,他虽身上存在着纨绔子弟的生活习气,喜欢喝茶,但经济实力已不允许他到档次高一点的茶馆里去,只能到陈设简陋华家茶馆里来,这里的最高待遇仅是“外加一个橄榄”,他就像孔乙己一样,“是站着喝酒而穿长衫的唯一的人”。由此可见,这个“驼背五少爷”的称谓真是以小见大,匠心独用,也许“驼背”不仅仅是“五少爷”的特点,也是他的家庭在现实社会上的特点。所以还不能把“驼背五少爷”简单的归纳在麻木愚昧的百姓这一类。
正是这一特殊的身份,决定了“驼背五少爷”对夏瑜这些革命党人的态度。家族的败落使他对封建王朝心存抱怨,但敢怒不敢言,所以他不像康大叔那样死心塌地甘做清朝政府镇压革命的工具,仇视革命;贵族的出身虽家道破败但本能的反对革命,所以他又不同于花白胡子和二十多岁的年轻人,因愚昧而不理解革命。由于这一形象塑造,使得《药》这篇小说在反映现实方面更具有广泛的社会空间,涵盖了社会的各个阶层,同时避免了在人物塑造上的简单化公式化,虽然“驼背五少爷”不是小说的主要人物形象,但作者并不因此而敷衍了事,却在这一形象上承载了丰富的社会内涵。一个“驼背五少爷”让读者领略了文学大师的高超本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