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贺作诗》讲述了唐代诗人李贺李作诗的习惯及其的诗歌才华,表达对李贺的赞美。以下是小编为您整理的李贺作诗文言文注释相关资料,欢迎阅读!
原文:
李贺字长吉,系出郑王后。 七岁能辞章,韩愈、皇甫铈①始闻未信,过其家,使贺赋诗,援②笔辄就如素构,自名曰《高轩过》③。二人大惊,自是有名。每旦日出,骑弱马,从小奚奴④,背古锦囊,遇所得,书投囊中。未始先立题然后为诗,如他人牵合⑤程课⑥者。及暮归,足成之。非大醉、吊丧日率⑦如此。过亦不甚省。母使婢女探囊中,见所书多,即怒曰:“是儿要呕心乃已耳!”
《新唐书》
译文:
李贺,字长吉,是郑王的后代,七岁就能写文章,韩愈、皇甫湜开始听到还不相信,到他家时,让李贺写诗,李贺提起笔马上就能写好,并且就像早已构思好的一样,他自拟题目为《高轩过》,二人大吃一惊,李贺因此而出名。
(李贺)长得单薄削瘦,双眉相连,手指很长,能快速写出诗文来。每天清晨太阳刚刚初升时,就骑着一头瘦弱的马,带着一个小书童,背着破烂不堪的锦囊,碰到有心得感受的诗句,就写下来投入锦囊中。不曾有过先确定题目再写诗的事,就像其他牵强附和旧章法的人。等到晚上回来,就整合成一首诗。若非大醉时或吊丧的日子他都是这样,过后也不怎么反省这样做对身体的伤害。他的母亲让婢女拿过锦囊取出里面的草稿,见写的稿子很多,就心疼嗔怪道:“这孩子啊,要呕出心血了才罢休啊!”。
因为他的父亲名晋肃(与“进”同音)终身不得登第,韩愈为他作《讳辩》诗辩解,但是最后仍然不是举人。因为李贺早逝,所以他的诗歌很少有世代传颂的。
注释
皇甫湜:(公元777—835),中国唐代散文家,唐睦州新安(今浙江建德淳安)人。
辄(zhé):立即,就。
就:完成。
素构:早就构思好的。
《高轩过》:(杂言古诗)题目名。意思是高贵的车子来临,指韩皇二人来访。
自是:从此。
旦:早上。
从小奚奴:带着小奴仆。奚奴:童仆,奴仆。
牵合:牵强符合。
程课:定额;定限;固定的格式。
率:特殊
省:反省。
呕: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