尔有鸟迹书,相招琴溪饮。
手迹尺素中,如天落云锦。
读罢向空笑,疑君在我前。
长吟字不灭,怀袖且三年。
【前言】
《酬崔十五见招》是唐代诗人李白创作的五言律诗。该诗是李白回复好友崔十五的五言律诗,全诗体现了作者对朋友字迹的珍重和才华的喜爱,表现李白对崔殷勤相邀的谢忱和对友情的珍重。
【注释】
①《水经注》:仓颉本鸟迹为字,取其孳乳相生,故文字有六义焉。
②《一统志》,琴溪,在宁国府泾县东北二里,溪侧有石台,相传琴高控鲤之所。
③《古诗》:“呼儿烹鲤鱼,中有尺素书。”
④木华《海赋》:“云锦散文于沙汭之际。”张铣注:“云锦,朝霞也。”
⑤《古诗》:“置书怀袖中,三岁字不灭。”
【赏析】
作于天宝十四载(755)。崔十五,名不详。李白其时在宣城等地盘游。琴溪,在安徽泾县境内www.slkj.org。此诗是李白获得崔十五招饮书信后写的回复,以诗作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