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曹雪芹
曹雪芹,中国清代伟大的文学家,名沾(音同“沾”),字梦阮,号雪芹,又号芹圃、芹溪,祖籍河北丰润(一说辽宁铁岭,一说辽宁辽阳。),大约生于1715年,卒于1763年。曹雪芹在富贵荣华中长大。其先世原是汉族,后为满洲正白旗包衣(家奴)。曹雪芹的高祖因随清兵入关有功得受官职。曹雪芹的曾祖父曹玺,祖父曹寅,父辈的曹颙和曹頫相继担任江宁织造达60余年之久,颇受康熙帝宠信。曹家也因此成为当时财势熏天的“百年望族”。康熙六次南巡,其中四次由曹寅接驾,并以织造府为行宫。《红楼梦》中提到江南的甄家“独他们家接驾四次”暗示的正是这一宠信。雍正初年,由于封建统治阶级内部斗争的牵连,曹家遭受多次打击,曹頫被革职入狱,家产抄没,举家迁回北京,家道从此日渐衰微。这一转折,使曹雪芹深感世态炎凉,更清醒地认识了封建社会制度的实质。从此他生活一贫如洗,但他能诗会画,擅长写作,以坚韧不拔的毅力专心致志地从事小说《红楼梦》的写作和修订,披阅十载,增删五次,写出了这部把中国古典小说创作推向巅峰的文学巨着。《红楼梦》以其丰富的内容,曲折的情节,深刻的思想认识,精湛的艺术手法成为中国古典小说中伟大的现实主义作品。乾隆二十七年(1762年),幼子夭亡,曹雪芹陷于过度忧伤和悲痛,到这一年的除夕(1764年2月1日),因贫病无医而逝世(关于曹雪芹逝世的年份,另有乾隆二十八年(1763年)和二十九(1764年)年两种说法)(曹雪芹逝于1763年见甲戌本脂砚斋甲午泪笔批:能解者,方有辛酸之泪,哭成此书。壬午除夕,书未成,芹为泪尽而逝。余尝哭芹,泪亦待尽),入葬费用由好友资助。由于至今尚末清楚的原因,曹雪芹的红楼梦只留下前八十回,也有人说,曹雪芹也写了后二十八,但是高庙(乾隆)不让它出世,所以,就把曹雪芹写的后二十八毁了,让高鹗代写并把全书定位一百二十回。现存最早手抄本是乾隆甲戌年(1754)的,但只有不连续的16回。后来又发现了若干手抄本,较重要的如乾隆庚辰年(1760)抄本,今存78回。这些手抄本都题名《石头记》,并且有署名“脂砚斋”等人的许多评语,所以又被称为“脂评本”,简称脂本。脂本何以出现并流传,尚有争议。
高鹗
高鹗:清代乾隆五十六年萃文书屋活字印本《红楼梦》(程甲本)序据张问陶《船山诗草·赠高兰墅鹗同年》诗自注说:“传奇《红楼梦》80回以后,俱兰墅所补。”并有“侠气君能空紫塞,艳情人自说《红楼》”之句。一般认为长篇小说《红楼梦》的后四十回是高鹗所续。一说是程伟元与高鹗共同续成,也有据乾隆间萃文书屋本《红楼梦》程伟元“序”及“引言”谈及陆续购得后40回续书残抄本事,认为另有续写之人,程、高只做了修补整理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