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宋末年,苏州建了个居养院。南宋淳熙五年(1178年),该居养院重建,规模宏大,有房300多间,有官民捐献的田地1660亩,募民耕种,每年可得租米700多石。院旁建有三个粮仓,开凿了三口水井,还有厨房、果蔬园圃。生活在那里的孤寡老头和孤儿,吃喝拉撒睡不愁,挺幸福。
宋朝的居养院,类似现在的福利院,收养重点是六十岁以上孤寡老人,还包括孤儿、流浪儿童、残疾人以及基本生活无着的难民饥民。福利院放在现代并不新鲜。偏僻的乡镇都有。放在1000年前,世界上唯独中国有,很牛。
这个事与蔡京有关。
首见于史册的宋代济贫福利制度,是蔡京主持修订的。《宋史》记载:“崇宁(宋徽宗年号)初,蔡京当国,置居养院、安济院……三年,又置漏泽园”。也就是说。老幼孤,病残贫,你们有福了,公款养着你们。生病了请到安济院(坊),享受免费治疗。死了也不用担心在荒地上被野狗啃了,官家花钱购买的福利性公墓——漏泽园(明代改称“义冢”)等着你。
大致而言,宋代官办福利的庞大费用,主要来自赋税,还有几个来源:“内藏钱”,即皇室经费;公田的收入;常平仓的利息钱米;国营商业机构的收入,如“僦舍钱”,即官设货栈的租金收入,宋代有着相当发达的“国企”,“国企”红利用于国民福利,天经地义。到南宋时,还有一些官员自掏腰包办福利。
但美好的救济福利政策在推行时,几乎不可避免地变味,沾染上常见的“福利病”。比如,居养院配备炊事员、保姆、乳母、勤杂工,又要添置炊具饮膳、衲衣絮被,待遇比较奢侈,以致“贫者乐而富者扰矣”。比如,公款挥霍不心痛,有些居养院居然要“给酒肉食,祭醮加赠典,日用既广,糜费无艺”。又如,应付公事总是漫不经心,有些居养院混入了“少且壮者”,“游惰无图,廪食自若,官弗之察,弊孰甚焉”。冒领、冒滥以及机构内部贪腐案,也有发生。
这给了旧党保守派攻击蔡京的强烈“口实”:救助太过、太广,鼓励了懒惰,荒废了正业,“不养健儿,反养乞丐”,“不管活人,只管死户”。基于这一点,旧党相对于新党右派,在总体上占据了道德优势,救济福利制度几度废弛也就难免。
史上的蔡京,是个能臣,其行政手腕和经济改革(比如茶、盐、酒等专卖改革和钱法改革)手段,成效超过王安石。《水浒传》里的蔡京,作为道德意义上的大坏蛋、大奸臣,当然不是什么好鸟,但社会救济非私惠、小慈可比,故我们不能“因人废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