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长到14岁,作了九年的,尽管质量大都不佳,数量还是庞大的。近年来我又大量地观摩名家之作,学了些皮毛的技巧,也能有些自己的见解,我便一副风雅之士的样子。
在我的印象中,无论是考场佳作,还是课堂范文,都不过是平常的应命之作罢了,简直算不得。唯有自己的即兴之作,才是自然的。每当我看到我曾经的那些,都会嗅到一种阳光和青草的味道,这快乐的鼓励我一直写下去。
五岁那年,我第一次坐火车,有感于火车之长,写下了我人生中的第一篇。我写道;“火车真的好长哦!就像一条龙一样!”那不过一百字,也未曾露出什么才气,但我终于把它保存了下来。我为自己感到高兴。
那以后三年,我一直用小小的笔,慢慢地描绘我眼中小小的世界。现在看来,那都是些无趣的繁琐之事,内容也模糊。然而我那时是快乐的,这就够了!
我第一次发挥我的想象力是在九岁,我突破了日记“流水账”,写下了两篇童话。我结合《伊索寓言》和《小鹿班比》,写下了《小鹿波比与狼》,写了足有五百字,这在我确是了不得的事。另一篇是一个有关王子和公主的老套故事,其实是对《灰姑娘》的篡改,结局美满但情节毫不浪漫,显得古怪而无趣。不过那时我却得意洋洋,在同学之中大肆宣扬。啊!这是我的心血,这是我快乐的源泉!
我从十岁开始看大部头小说,还都是国外的。上帝保佑我看起来并不困难。我在这些名著中长大了,我不大相信安徒生那一套了。我模仿大文豪的作品,十一岁那年我写了两部小说。第一部我写了一个初中辍学生的打工故事,写之前我豪气冲天,预备将一个超大笔记本写完。为了开头,我苦心孤诣地研究了《钢铁是怎样炼成的》,然而我发现我对打工毫无了解,只得被迫中断。惜哉!第二部我模仿了《欧也妮·葛朗台》,我写得很认真,连我的教师母亲都赞口不绝,然而却被小升初的考试撕碎,空留我对几月心血的`感叹,以及对写作时快乐味道的回味。
初中,我设法打消了我写长篇小说的欲望。我看莫泊桑等人的短篇小说,青春小说也接触得不少。我尝试着写了一些现实的。我花费很长时间,用几千字描写几个社会人物。我也曾写过一篇《家谱》,我喜欢故事,真实的故事。我也会思考很长时间,然后用老到的笔调,煞有介事地写我那所谓的哲理。
这便是关于我和我的的故事。从始至终,我不曾把任何投给任何一家杂志社。我不为这个,我只为我的快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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