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07年,42岁的吉卜林获得诺贝尔文学奖,成为迄今为止最年轻的诺贝尔文学奖得主。
荣誉纷至沓来,他被授予英国爵士头衔和英国桂冠诗人的头衔,但这些荣誉都被他拒绝了。
其实,要是在十年前,即使在一些小事上,吉卜林也完全是另一种姿态,另一种胸襟。
1892年,27岁的吉卜林同美国佛蒙特州的卡罗琳结婚。婚后,他在妻子所在的那座风景优美的小镇上建了一所房子,准备在这里终其一生。鹅卵石铺地、深绿色装饰、宽敞的空间、开满鲜花的庭院,这所幽静、漂亮的房子,被吉卜林称为一艘“船”。
身体停泊在小镇,而心灵之“船”却驶向了世界各个角落,这是他梦寐以求的生活。那段时期,他专注于写作,陆续出版了多部经典之作。但这种平静的生活,被一件小事打破了。
事情还得从妻子的弟弟比提说起。比提性格直爽,这是吉卜林喜欢的性格,很快,他们就成了好朋友。后来,吉卜林向比提买了一块土地,并事先商定,比提每季仍然可以去那块地上收割牧草。
但有一天,比提却发现吉卜林在牧草场中建花园,就上前和他理论,而吉卜林也理直气壮:我出钱了,我的地盘我做主。这事僵持住了。几天后,吉卜林骑自行车兜风,碰上无意中赶着马车挡住去路的比提,争执中,比提驾着马车突然冲了过去,将吉卜林撞翻在地。
受了轻伤的吉卜林向法院申请拘捕令,结果比提被抓了起来。吉卜林“获胜”,但他并没有高兴,相反却感到十分沮丧。1897年,他带着妻子,离开这曾给过他无限憧憬的小镇。
吉卜林的“遭遇”相信许多人都曾经历过。
我们的人生之“船”本可以停泊在宁静的港湾,或驶向更辽阔的海洋,但仅仅因为不能控制自己的情绪,结果让自己在浅水中翻了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