白居易(772—846),字乐天,下邽(今陕西渭南县)人,中唐大诗人。他出身于寒素的小官僚家庭,早年南北飘流,了解到民间疾苦,后为官,历德宗、宪宗到武宗六朝。晚年自号醉吟先生、香山居士。与元稹、刘禹锡友善。他一生仕宦可分为前后两期。
一、前期(二十九岁至四十四岁)。
二十九岁中进士,三十二岁中拔萃科,授校书郎,三十五岁又中“才识兼茂明于体用科”,改周至尉,入为翰林学士,擢左拾遗。这时他的儒家兼济天下的思想占主导地位,要为朝廷兴利除弊。他有《策林》七十五篇,指出朝政弊端,发为歌咏则是《新乐府》五十首和《秦中吟》七首,但后来感到仕途险恶,考虑个人出处利害,已有消极退避的思想。
二、后期(四十四岁至七十五岁)
先是四十三岁时,他授官太子左赞善大夫。这时,割据淄青镇的李师道派刺客杀死宰相武元衡,白居易上疏请捕刺客,被劾“先谏官言事”,贬江州司马。而致罪的实际原因则是由于其长期批评朝政而触怒了皇帝。从此他逐步走向消极,虽然后来官职屡升,作过主客郎中,知制诰;召为秘书监,迁型部侍郎,除太子宾客分司东都,拜河南尹,直到改太子少傅,以刑部尚书致仕,由于宦官专权,后来又有牛李党争,他见朝事难为,曾请求外放,历杭州刺史、苏州刺史,或在朝中担任闲散职务。这时儒家独善思想占上风,而且夹杂着佛家出世的思想。白居易在文学史上的贡献,主要是提出了进步的理论,并倡导和推动了新乐府运动。他总结了从《诗经》到杜甫诗歌的现实主义传统,提出应该为时代、为现实而创作的主张,认为文学的作用应是“补察时政”、“泄导人情”。“文章合为时而著,歌诗合为事而作”成为指导创作的口号。为了实现这一主张,诗人必须有自己的倾向、态度,诗歌中应有美刺比兴。他还谈到内容和形式的关系,说诗歌是“根???,苗言,华声,实义”,把情看成根本,通过语言、声音使人受到教育感化,才算是结果,才达到了文学的目的。他严厉批评了六朝形式主义文风,给杜甫的现实主义诗歌以崇高评价。这些,都集中反映在《与元九书》、《新乐府序》、《策问》、《策林》和一些诗歌中。
白居易的诗共三千多首,《全唐诗》编为三十九卷,在唐代诗人中是保存诗歌最多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