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物业清理的工作落实
(一)认真落实市委市政府关于清理规范行政事业单位政府物业及场地管理工作有关要求,笋岗街道物业办高度重视,认真组织落实,全力做好清查工作。现具体情况报告如下:
笋岗街道物业办安排专人对街道所有占有使用的物业进行实地走访清查,对存在权属不清,面积不明的问题物业,确保清查的数据准确度。在街道物业办负责人的带领下,工作人员多次走访罗湖区物业办、街道档案室、辖区各社区工作站,深入实地查看,开展清查工作。此次自查统计,我街道上报物业共计96项(含自有使用、承租使用、无偿提供使用),总建筑面积31337.21㎡。其中已移交区物业办9项,面积15660.07平方米,街道在使用87项,面积共15677.14平方米。
(二)存在问题
1、部分社区工作站办公场地过于分散,由于职能分工较多(如:社区居委会、星光老人之家等),没与社区工作站合署办公,导致办公场地分散,不便于社区居民参加活动,也使社区工作对物业的管理带来较大困难。
2、我街道存在多处建筑面积小于100平方米的小面积物业,导致日常管理有一定难度;
3、社区使用的物业很多是合建、置换、开发商无偿提供使用的,物业无相关合同或协议书。街道档案室没有有关资料,因此无法确认产权信息。
4、工作站无偿使用的物业,权利人与工作站有些是口头协议给予社区无偿使用,这些历史遗留问题造成管理和汇总工作都很困难;
二、消防安全工作我们从来不敢有丝毫懈怠与麻痹大意
按照街道党工委工作部署,对自用物业“谁使用、谁负责”的安全原则,“安全第一,预防为主”重点展开对街道和社区自用物业消防隐患的巡查工作,并提出了整改建议。我们在实际工作中能坚持做到不断总结经验教训,不断改善和完善工作方法,提高安全防范意识,树立“安全第一”,防范于未然。
三、2019年工作计划
配合罗湖区国资委、罗湖区财政局对物业清理的完善工作,对存在权属不清,面积不明的问题物业,确保清查的数据准确度。对自用物业的使用做到经常检查督促,对不符合消防要求的自用物业继续整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