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委、县政府高度重视教育事业,始终把教育各项工作摆在优先发展的战略地位,为了做好贫困学生救助工作,在人员编制非常紧张的情况下,2015年,在全区率先成立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出台相关文件,对贫困学生进行精准扶贫,精准资助,兑现了不能让一个孩子因贫困辍学的承诺。
一、2018年助学工作
1、在2018年学前教育助学金中央、省级到位资金分春秋两季发放,共资助50人次贫困幼儿,资助金额共计3.834万元(以免除伙食费的形式)。
2、在义务教学助学金发放中,认真贯彻执行黑财指(教)【2018】52号文件《省财政厅、省教育厅关于提前下达2018年城乡义务教育补助经费的通知》。春秋两季共资助贫困寄宿生64人次,发放救助金3.5125万元。
3、严格执行贫困寄宿生营养改善计划,共统计符合要求的贫困寄宿生17人,发放0.75万元的就餐补贴资金。
4、普通高中资金发放由高中按照上级政策,建立贫困学生档案,在县助学办的监管下进行发放,2018年助学金中央、省级到位资金合计22.7万元,县级匹配8.87万元,共31.57万元,共资助贫困高中学生309人次,发放助学金31.57万元。
5、普通高中为贫困学生免除学杂费,春季共计为73名贫困学生,免除学杂费1.825万元。
6、对贫困的大学新生进行“大学新生入学项目”即路费补贴,共为6名贫困大学新生,补助路费0.65万元;对品学兼优的进行“特困大学考生资助”,共对10名贫困考生,资助5万元。
7、按照应贷尽贷的原则,资助中心严格按照操作流程为贫困大学新生办理助学贷款,在5月份资助中心提前为贫困学生办理了哈尔滨银行卡,7、8月份集中办理“大学生信用助学贷款业务”,2018年共为10人办理助学贷款,贷款金额7.32万元,解决了这部分考生的入学难问题。
8、8月末开始的泛海助学项目,对考入大学或大专的建档立卡学生、残疾学生进行救助,共为5人进行了救助,救助金额2.5万元。
二、2019年工作打算
1、开学初,我资助中心及时下发通知,进行春季资助工作,要求学前、义务教育学校(寄宿生)及时收取符合条件的贫困学生(建档立卡、低保、残疾、临时困难)材料,学校组成审核小组对上交的材料进行审核、公示、上报。计划于4月末将这项工作完成。
2、高中春季助学金工作、春季免学杂费工作已经启动,目前正在进行收集资料、审核、公示阶段。
3、生源地贷款工作。计划于4月份开始收集贫困学生身份证复印件,开始集中办卡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