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加强领导,落实责任。
我县领导高度重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充分认识到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涉及面广,政策性强,详细安排和部署落实我台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实行“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切实把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落到实处。确定平南县人民政府办公室作为全县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主管部门,负责统筹协调编制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和目录,全力推进平南县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2、明确重点,坚持原则。
依据《条例》和自治区政府信息公开有关文件要求,编制了《平南县人民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平南县人民政府信息公开目录》,明确我县政府信息公开的工作内容、形式和公开、受理、回复的反馈机制。严格遵循政府信息公开基本原则,本着“公开是原则,不公开是例外;公开不涉密,涉密不公开”的信息公开要求,做到“依法公开,真实公正,注重实效,有利监督”。
3、结合实际,督促提高。
在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过程中,我县做到提高工作效率,方便群众办事。提高依法公开水平,严格依法管理,加强督促检查, 强化监督,使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制度化和规范化。进一步强化责任,严肃纪律,保证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连续性。积极贯彻实施信息督查检查制度,严格把握公开程序,边学习、边修改、边完善,广泛接受服务对象的监督,切实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
我县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严格按照“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的总体要求,妥善处理公开与保密的关系,合理界定信息公开范围,做到积极稳妥,及时准确,公开、公正、便民。2008年重点公开了以下政府信息:机构职能、政策法规、政府文件、计划报告、工作总结和要点、统计数据和分析;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依据、标准;行政许可的项目名称、政策依据、办理条件、办理程序、办理方式、办理时限,有关民生的政策措施及其实施、监督、检查情况;突发公共事件的应急预案、预警信息及应对情况;行政复议诉讼事项、政府集中采购项目、重大项目建设情况;平南县人民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和政府信息公开目录、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等内容。2008年公开各类政府信息500多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