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业局专业合作社的半年总结范文
我市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民专业合作社法》及海南省农业厅、省财政厅、省地方税务局、省工商行政管理局、省农村信用社联合社联合发出《关于积极培育发展农民专业合作社的意见》,引导我市农民专业合作社规范健康发展,提高农民组织化程度,促进农业生产和农民增收,现就支持和促进农民专业合作社发展情况总结如下:
一、基本情况:
截至20*年12月底,我市已发展各类农民专业合作社27家,加入合作社的农户共有467户,人口数量467人;带动农户3885户,人口数量15540人。合作社参加和带动的农户数量在全市农户中的比重占3.7%;其所涉及的人口数量约占全市农民数量的3.5%。涉及的领域有种植、水产、畜牧、养蛇、农产品运销以及农产品加工等行业。其中,种植业15家,农户364户;水产业4家,农户33户;畜牧业6家,农户60户;农产品运销1家,农户10户;养蛇专业1家,农户15户;农民专业合作社以其独特的生命力,正在成为我市农村经济发展的新生力量。
二、发展合作社所采取折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
推动我市农民专业合作社发展,市委、市政府非常重视农民专业合作社的发展工作,特别强调市农业行政领导部门一定要具体负责业务的协调、指导、培训、管理全市农民专业合作社发展的日常工作。我市农民专业合作社的发展,在市农业局的引导下,开展了农民专业合作社的试点培育、政策咨询、业务指导、宣传培训、登记备案等工作;积极与市工商部门协调和沟通负责农民专业合作社设立的登记管理工作;市财政部门负责将专项资金列入财政预算,定期对农民专业合作社进行培训,信息交流和技术推广等工作;市直各有关部门依据各自职责做好相关服务工作;新闻媒体加大了对农民专业合作社的宣传力度,对《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民专业合作社法》进行宣传,采取多种形式宣传到村、社,让更多的群众了解、关心、支持和参与农民专业合作社,促进农民专业合作社健康快速发展。从2009年开始,市委、市政府将发展农民专业合作社作为工作目标管理的一项重要内容,实行年度考核。重点考核各镇、办事处发展农民专业合作社及指导、扶持、服务情况,对发挥作用大、带动能力强、管理规范的农民专业合作社给予奖励。
(二)积极营造发展农民专业合作社的政策环境
1、做好登记服务。工商部门积极做好农民专业合作社的登记服务工作,免费登记,在办理农民专业合作社有关登记管理中执行“不验资、不评估、不收费、不罚款、不年检、不贴花”的“六不”政策。在办理工商登记的窗口,设立农民专业合作社登记的“绿色通道”,为农民申请专业合作社登记提供便捷有效的服务。
2、加大财政投入。农民专业合作社刚成立,由于基础差、底子薄,启动困难,市农业局向市政府申请支持农民专业合作社启动资金,2009年度市政府同意支持每个专业合作社拨2万元作为合作社的启动资金,用于合作社的基本管理费用及支持农民专业合作社开展信息交流、成员培训、农业生产基础设施建设、农产品质量标准与认证、市场营销和技术推广等。对有较大影响、产业优势突出、带动能力强、发展潜力大、运作规范的农民专业合作社优先扶持,鼓励和支持农民专业合作社发展壮大。
3、提供信贷支持。市农业局与省信合联社沟通,召开全市农民专业合作社社长会议,互道信贷情报,发动具备条件的合作经济组织向信用社提出贷款申请,市农村合作信用社表示向农民专业合作社提供多渠道的资金支持和金融服务,对实力强、资信好的农民专业合作社,提高信贷额度,对参加农民专业合作社的农户,增加农户小额贷款额度,农民专业合作社依法以不动产进行抵押贷款或采取联保方式进行贷款,将农民专业合作社社员纳入贷款担保范围,为符合条件的农民专业合作社申请信用贷款提供服务。市信用社为重兴青皮冬瓜专业合作社2007年度已提供资金贷款200多万元,20*年度支持贷款资金340万元,解决瓜农的实际问题,市信用社今后将继续加大贷款额度,支持我市农民专业合作社的发展。
4、实行税收优惠。农民专业合作社可享受国家规定的有关税收优惠政策,农民专业合作社组织销售成员生产和初加工农产品以及销售非成员农产品不超过合作社成员自产农产品总额部分,享受国家有关农户自产自销的优惠政策。20*年下半年农民专业合作社生产、经营、销售的农副产品都得到了税收减免,合作社初次偿到了甜头。
5、加大项目资金扶持。*市琼州西瓜专业合作社在农业厅、市农业局的支持下,争取国家农业部项目资金20万元,省农业厅项目资金6万元,作为西瓜种植技术推广,为琼州西瓜专业合作社扩大西瓜良种培育、嫁接技术的不断创新,为海南西瓜打造优良品牌打下了坚实的基础。*市昌兴三元生猪养殖专业合作社20*年度获得省农业厅扶持,生猪良种苗项目资金20万元,充分体现了政府对农民专业合作社的大力支持。
6、支持实施农业标准化生产。市农业局帮助重兴青皮冬瓜专业合作社制定农产品标准和生产技术操作规程,并进行相关技术培训。为合作社在无公害农产品、绿色食品、有机农产品认证的申报工作,并享受优惠的免费办理。经常指导农民专业合作社统一购买生产资料,节省农业生产成本,指导良种良苗培育技术,为合作社实施农业标准化生产提供优质服务。
7、提供用地用电和运输优惠。我们按照省农业厅等五部门联合下发的《关于积极培育扶持发展农民专业合作社的意见》精神,对农民专业合作社的农产品生产基地、种植养殖场、农机示范推广和设施农业用地,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及时与市国土局联系,按农业用地管理,作为农业生产结构调整用地,不需办农用地转用审批手续。农民专业合作社兴办加工企业所需的非农建设用地,国土资源部门优先安排用地计划,及时办理用地手续。农民专业合作社从事种植养殖业,其种植、养殖环节用电及时与市电网公司沟通执行农业生产电价。农民专业合作社鲜活农产品运输,与市交通局联系优先发放“绿色通道”通行证。
(三)加大骨干培训力度
今年12月份农业局对我市各专业合作社社长进行一次经营管理培训。我市按照“分类指导、分级负责、注重实效、方法灵活”的思路,制定市、镇、合作社三级培训计划,通过多种形式的业务培训,用3年时间完成400名合作社业务指导骨干和经营管理能手的培训。市重点指导镇、办事处、分管工作的部门及合作组织负责人的学习和培训工作;镇、办事处重点对农民专业合作组织经营管理人员和乡村干部进行培训;合作社重点对社员进行合作知识、规章制度、权利义务、利益分配和生产技术培训。通过培训教育,使各级业务指导骨干熟悉合作理论、合作政策和合作实践,提高正确指导合作社建设发展的工作水平;使合作社负责人和管理人员提高合作经营管理水平和市场开拓能力,增强带领群众共同致富的本领;使合作社社员增强合作意识,提高合作素质,增强合作信心。
三、存在问题
(一)专业合作社经济实力弱,难以实现可持续发展。目前,农民专业合作社缺少政府财力的支持,项目资金的扶持,并金融贷款的困难,优惠政策对合作社的特殊性没有突出,合作社还没有偿到甜头,制约农民专业合作社的发展。有的专业合作社在建社初期,由于资金缺乏,工商登记后,成员则将股本又重新分退,专业合作社变成了有名无实的“空壳”,完全背离了组织专业合作社的初衷。
(二)办社目的`不明确。许多合作社办社目的不明确,主要归纳为三种类型:第一种类型是为了争取国家的优惠政策,依赖政策的支持,自身发展的能力比较弱;第二种类型是为了取得项目资金和贷款支持;第三种类型是借合作名义肥自己,对合作社的带动发展缺乏信心。由于办社目的不明确,出现了一些“空壳社”、“家族社”等不规范合作社。我们及时通过典型的先进经验和成功的办社事例充分说明创办农民专业合作社的长远前景,使他们认识到,创办农民专业合作社是大势所趋,是实行集约化、规模化、规范化生产和经营的新型经济组织,是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新生力量,是引导农民走致富奔小康的组织形式,是党和国家给农民发展经济的指路明灯,使他们明确了办社的目的和意义,大大地激发了他们的积极性。
四、下一步发展思路
(一)加强创建示范,引导规范发展
全市农民专业合作社发展目前尚处于起步阶段,内部建设不规范,服务功能不完备,合作关系不紧密,整体布局不合理,因此,在2009年度,重点抓合作社的扎实创建工作,市农业局结合全市农业特色产业和农村社会化服务体系需要,选择青皮冬瓜专业合作社、琼州西瓜专业合作社、*家兴*鸡繁养专业合作社等带动农户多、发挥作用好、发展潜力大的合作社作为市级示范合作社给予重点指导和扶持,并且进行交流,引导全市合作社规范建设和发展。
(二)优化农民专业合作社的结构。积极引导他们建立集生产、仓储、物流、加工、销售一体化,专业合作性强的专业合作社,由各专业合作社分工负责,各成员紧密合作,社与企业、社与社之间、农民与社之间联系紧密的专业合作体系,减少中间环节,避免产品的趋同性。把农产品的种养、物流、生产、销售等环节由相对专业能适应市场环境和市场需求的组织负责经营,从而降低成本,提升专业水平,把合作社做大做强。并充分运用网络资源,建立市场信息平台,指导合作社的生产和销售。重点抓基础、抓市场、促中间,使专业合作社形成一个相对完整的体系,逐步实现发展目标。
(三)做好资金支持工作。农业主管部门重点与财政、金融和国家项目资金的争取,负责对符合合作社运作条件,有明确的经营战略和运营目标,符合国家的产业政策,市场前景好,管理能力强的社,提供资金的支持,使他们在专业合作的困景中解脱出来,不断壮大和发展自己的产业,才能带动地方经济的发展,才能真正起现农民专业合作的优越性,才能引导更多的农民设立和加入农民专业合作社,逐步在农村形成一股成立农民专业合作社的新朝流,让更多的农民专业合作社中得到丰厚的回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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