畜产品质量安全保障工作的总结

时间:2021-08-31

畜产品质量安全保障工作的总结

  今年以来,县畜牧水产局切实把畜禽水产品质量安全工作作为一项民心工程、德政工作来抓,认真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产品质量安全法》和《湖南农产品质量安全管理办法》,通过采取强化责任、依法监管、严防严控等措施,强力推进畜禽水产品质量安全工作正常运转并取得一定实效,确保了全县无重大动物疫情,无经营使用“瘦肉精”事件和食用畜禽水产品人员中毒事件发生,真正让全县人民吃上了“放心肉”。其主要做法是:

  一、强责任,打基础。加强安全管理,实现“三无”目标,既是畜禽水产品质量安全管理工作的终点,又是起点。为此,县畜牧水产局创新方式,严格责任,狠抓落实,打实基础,促进了畜禽水产品质量安全工作运行规范有序。一是广泛宣传发动。以县有线电视台《三农工作在汝城》为宣传载体,采取出动宣传车、举办培训班、下乡咨询、印发资料等多种宣传手段,积极开展《农产品质量安全法》等法律法规的宣传,广泛宣传普及畜禽水产品质量安全知识。今年以来,共出动宣传车12次,下乡咨询活动10次,印发资料5000余份,提高了广大畜禽水产品生产、经营者的质量安全意识。二是完善工作方案。深入调查研究,结合实际,制定了《汝城县重大动物疫情应急预案》、《汝城县瘦肉精等违禁药物中毒事件应急预案》、《汝城县兽药饲料专项整治方案》等一系列方案,健全了畜禽水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制度,做到了有章可循。三是严格落实责任。县、乡、村三级层层签订了防控重大动物疫病工作目标管理责任书,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县畜牧水产局量化了畜禽水产品质量安全工作任务,明确了责任人,每人交纳了300元的责任保证金,严格责任追究制,实行同奖同罚。实行动物防疫向社会公开检疫承诺,强化防疫检疫执法人员责任意识。推行乡镇动物防疫员星级服务卡制度,将动物防疫员的姓名、联系电话及服务内容、投诉电话印成卡片发放到广大养殖户,加强群众监督,建立长效监督机制。四是加大资金投入。建立了投资40万元的县畜禽水产品质量检验检测中心,配置了2名专业检测人员,开展了一系列动物疫病检验检测工作。县财政每年预算安排1万元经费用于检验检测工作,县政府每年安排一定的资金,采取以奖代投方式,扶持发展无公害畜禽养殖小区建设,促进了畜禽水产品安全管理工作有效开展。

  二、强监管,创环境。县畜牧水产局坚持严格执法,依法监管,严把“三关”,为养殖产品的生产、经营创造了一个良好的发展环境。一是严把“源头关”。全面实施质量安全责任承诺制。全县规模养殖户、饲料、兽药经营户及畜禽产品经营户与县畜牧水产局签订了“畜禽水产品质量安全责任承诺书”,公开向社会做出承诺,明确违约者承担的.法律和经济责任,推进畜禽水产品质量安全工作健康运转。认真贯彻实施《动物防疫法》,强化动物防疫检疫工作,全县畜禽强制免疫密度达到100。特别是在禽流感、洪灾、生猪混合感染疫情特防期间,县乡两级采取县领导包乡镇、乡镇领导包片、乡镇干部包组、党员包户、动物防疫员包免疫技术等过硬措施,狠抓免疫、检疫、堵疫、消毒等工作,实现了全县“疫情不发生,人员不感染”的目标。二是严把“生产关”。督促落实规模养殖场(小区)建立健全养殖档案,建立养殖投入品使用台帐,规范生产记录、用药记录和销售记录,建立可追溯制度,指导监督养殖户科学用药,实现了对养殖规模场(小区)产前、产中、产后的全程监控。三是严把“流通关”。依法加强对农贸市场、超市等重点场所的监督管理。与工商、卫生、公安、质量、药监等部门紧密配合,联合执法,每月进行一次抽检,确保畜禽水产品质量安全。组织开展饲料、兽药市场专项整治行动,依法对兽药经营实行行政许可制,对符合条件都经审核后予以颁证,对饲料经营实行饲料备案登记制,推行兽药、饲料市场准入制。大力开展违禁药物专项整治行动,加强对饲料、兽药违禁药物残留的抽检,常年对县城定点屠宰场待宰生猪按3比例、定期或不定期对全县规模养殖场(户)商品猪开展尿样抽检工作。开展了蛋品“苏丹红”、水产品“孔雀石绿”的专项检查,对全县饲料和兽药门市、规模养殖户开展了两次专项整治,清理过期药品15件,霉变饲料315公斤,有效遏制了劣质兽药饲料流入市场。同时,抓好了“双认”工作,建立了郴州龙丰生态种养业有限公司无公害生猪养殖基地,推广无公害生猪养殖技术,通过基地连农户,带动广大农户共同发展无公害生猪养殖。今年以来,全县共出栏无公害生猪5万余头,为广大群众提供了绿色安全的畜产品。

  三、强准入,保质量。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产品质量安全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按照“统一规划,分步实施,逐步推进,不断完善”的原则,强力推进畜禽产品市场准入制度,重点抓好了县城区域内畜禽产品准入制度的落实,确保了上市畜禽产品的质量。一是建立检疫检测制度。所有畜禽产品必须经过检验检测合格后方可进入市场销售。二是建立查证验证制度。对进入城区农贸市场、超市的畜禽产品进行查证验证,凭检疫合格有效证明才可上市销售。三是建立例行监测制度。对定点屠宰场、城关市场和生源、新和兴超市的畜禽产品坚持例行抽检,及时反馈监测信息。四是建立信用评价制度。开展了畜禽水产品质量安全诚信体系建设信用等级评价工作,全面推行诚信等级制度,每年开展一次肉食品质量安全诚信户评比活动,加强跟踪管理,规范了畜禽产品经营户的行为。五是建立责任追究制度。对检验检测不合格的畜禽产品坚决进行销毁等无害化处理,造成危害的,将依法追究生产者、销售者及管理者的责任。今年以来,县城区域共检疫生猪4580头,肉品366吨,检出病猪13头,病死肉品2340斤,全部进行无害化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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