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岗区初一学位申请材料
初中,是中学阶段的初级阶段,从小学过渡到中学的时期,也就是七年级(九年制义务教育,所以叫七年级)。初级中学一般是指九年义务教育的中学是向高级中学过渡的一个阶段。以下小编为大家整理了龙岗区初一学位申请材料的详细内容,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一、所需材料:
(一)深圳户籍适龄少年:
1.出生证、儿童及父母户口本;
2.父母在学校招生地段内的产权证明、房屋租赁凭证(或租赁信息)等。
(二)非深圳户籍适龄少年:
1.出生证、儿童及父母户口本、父母在深居住证(有效期内);
2.父母在学校招生地段内的产权证明、房屋租赁凭证(或租赁信息)等。
3.父母持有本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出具的就业和社会保障证明(养老险和医疗险必须同时在缴状态)。
备注:港澳户籍还需提供香港(澳门)永久性居民身份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回乡证)、由公证部门出具的父母与子女间亲属关系公证书(为提高审核效率,建议在我区公证部门办理)。
享受政府优惠政策人员的适龄子女:在申请学位时除应按前述要求材料提供资料外,还应出具优惠政策规定的有关材料。
二、报名步骤
第一步:网上预报名。登录龙岗政府在线网站的“深圳市龙岗区教育局基础教育科”页面(http://www.lg.gov.cn/bmzz/zs/),在“学位申请”栏目中点击“初一报名”,凭适龄儿童、少年身份证号进入,填写学位申请信息,填报学校志愿,确认信息无误后直接保存,同时产生申请学位的流水号,即完成网上预报名。
第二步:递交材料。家长到第一志愿学校提交申请学位所需材料,家长提交的证件材料由学校查验原件、核对申请表,并通过扫描上传报名系统。其中,属于祖屋、军产房、集资房、自建房和集体宿舍(统称为“特殊住房”)的住房证明材料原件由学校收验并留存备查。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学校不予受理学位申请:
1.申请材料不齐或虚假的;
2.非深圳市义务教育阶段初中新生招生对象的;
3.家长提供的`证件内容和网上预报名填报的信息不一致的;
4.申请学位的住房材料地址不是第一个公办志愿学校招生地段的(若全部志愿填写民办学校,则须提供龙岗区范围内合法有效的住房证明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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