读书使人进步。法官作为职业,无论是过去要求的法官精英化,还是而今追求的法官平民化,都在客观上要求法官具有渊博的知识,这其中既包括诸自然科学的规范构成,亦包括社会科学的鲜活存在,特别是面对日渐纷杂的生活模式,日新月异的社会变迁,光陆怪离的主流思潮,渐行渐进的管理创新,作为法官的我们,的确是该静下心来选择性地好好地读一读书,借以厘清我们对自己如何从事法律工作或者讲怎样做好法官有一个深层次的思考,却着眼着手于最基层的工作。
我最近读了几本清代人撰写的笔记体自传,其中以狱讼篇为最多。从其内容看,似乎在对个案的论述,而文中所透露出的都是对当时社会现象的分析,这种分析自然就是对个案处理结果的理论支撑。由此我在思索:社会生活是历史长河中的滴滴水珠,各自有着特定的光彩!目前我国社会正处于各种矛盾共存期,人民法院作为化解纠纷和矛盾的重要阵地,人民法官作为突击队员,是该有敢冲硬拼、舍我其谁的气势!冷静地、平静地面对矛盾,耐心地、细心地面对群众,理智地、现实地寻找办法,合法地、合理地解决问题。毋庸讳言,人民法院目前的工作的确是千头万绪,而尤以信访维稳为甚!我在想,没有稳定就没有发展,稳定是科学发展观理论的重要内涵,我们要从根本上开辟解决矛盾的渠道,创新化解纠纷的办法,一味地“拖”,以“过关”为目的的思路是不正确的,如果讲维稳信访是水的话,那么鲧“堵”而死,禹“疏”而王就是历史给我们的指引与启示。
凭心而论,人民法院和法官消耗在维稳信访案件的财力和精力是惊人的,这样的付出是在浪费,已经有部分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对此颇有微词。我们回顾新中国60余年的发展历程,长期上访的现象是普遍存在的,但为什么在现在党的政策这么英明、物质生活这么丰富的情况下,却显得这样的激烈,涉及维稳信访的机关部门甚或到了束手无策的地步?我个人认为真正的原因就是信仰的缺失和原则的崩塌。真、善、美就应该是社会主义制度下公众的信仰,唯有在此前提下的言论和行为才是民众所向往和追求的,才是整个社会应当弘扬和倡导的,对于无理取闹,乱中得利的应当坚决予以遏制!因上访获利,后来者便纷纷效仿,于是上访队伍愈来愈庞大,甚至出现不同群体、不同阶层有组织地上访。这就是对他们其中部分丧失原则作退让、作妥协的恶果。毛主席早就讲过,原则问题上不能让步。人民法院依循国家宪法和法律行使职权,人民法官依职权审理裁判案件,天经地义、理所当然,国家制定了种种的救助措施和渠道,公民所有的行为都应当在此范围内,在此前提下进行,否则就是违规,是要付出代价的。上访在某种程度上讲就是无所畏惧,但赵乐际书记在刚刚结束的省代会报告中指出,政府和党员要有所畏惧。“有所畏”是把我们放在公仆的地位上,而“无所畏”则将他们置于放纵之上。
读书需要思考,读书就是古为今用,洋为中用,“学以致用”是检验的标尺。比如讲,哲学是方法论,是提纲挈领,通读《哲学论大纲》、读《理想国》,你会觉得芸芸众生,大千世界并非苦难重重,仍然能够精彩地生活,仍然能够用有限的精力在有限的时间内把所有的一切都做得很好。以笔者个人为例,首先是在恐惧当事人信访的心理重压下,审理案件数量在增多,类型在更新,主题实践活动一波接一波,临时性的工作有增无减,勤务更是百密不殆,在此情况下,如何科学安排以取得明显实效?这就可以运用方法论来进行指导,即分清轻重缓急,然后再根据地点合理归类,然后再间隙地进行时间安排,如此既能方便对方,又能使自己忙而不乱,大大地提高工作效率。
读书要力戒死读,读书应当结合实际活学活用,而读书的结果就是要能够通过读书克服自身缺陷,完全地融入社会生活,即或不理解、不支持都绝不可以自绝于社会。中国社会的涵盖性很强,从纵的角度看古时有隐士、有雅士,乐于林泉,终于淡泊,留给后人的是一种泛泛的洒脱,而就其本人而言确实可怜了一身本事;从横的角度看,有热情似火,爆崩狂烈地赤裸展现者,也有谋定后动,动辄要命地隐晦终极者,而对于我们而讲,就是要能够冷眼地观察,大度地容忍,甄别交涉,共存图强。具体地讲,作为法官,要爱读书、读活书,要随时随地结合生活,结合工作,常思考,勤自省,抱定求索和先忧后乐的精神,方能够适应目前任务重、身体差、安全缺、顾虑大、平衡难诸多工作实际,并能够在此过程中找到快乐,实现价值,落得事不虚浮,人不龌龊。
我自己喜欢读书,自认为书本给了我自己想要的东西。现在各级组织、各个行业都在倡导读书;因为唯有读书,使人能够参阅实践,理智地权衡得失,正确地评估情势,从而作出最大得益化的选择,这种得益化不仅是自身的,往往却是公众的、社会的,也才能使你在成为一个平凡的社会成员的同时,能将自己的智慧和聪明回馈社会,达到双赢和统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