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次我参加尚卿中心校举办的2011版语文新课标的培训活动,受益匪浅,读着新课标,想着旧课标。总觉得“新”和“旧”之间,只是换“汤”不换“药”,但是这换的“汤”却是这课改走过十年历程的一次总结和再革新。正如鲁迅对我国传统的态度“取其精华,弃其糟粕”一样,新课标坚定了旧课标中正确的,摆正了原来偏颇的,有了一些新的尝试。
一、人文性和工具性的高度统一
新课标一如继往地坚持语文课程是工具性和人文性的统一;坚持从“知识与能力、过程与方法、情感态度价值观”有机融合的三个维度去全面提高学生的语文素养;坚持低段的学生“认写分开,多认少写”的识字写字教学原则;坚持阅读的个性化、阅读量的保证、课外阅读和课内阅读一样重要……
二、倡导“自然的朗读”
叶圣陶先生对朗读的功用做过这样的描述:“我们默读时,仅仅调动了心和眼,而朗读时则心、眼、口、耳全部调动起来了,对于文章的思想内容、艺术特色就会有成倍的收获。”所以有人说:“朗读法是教语文的根本之法。”
正因为朗读教学的特殊功能,新修订的《语文课程标准》,在关于阅读教学的建议中,增加了这么一段话:“各学段关于朗读的目标中都要求‘有感情地朗读’,这是指,要让学生在朗读中通过品味语言,体会作者及其作品中的情感态度,表现自己对作者及其作品情感态度的理解。朗读要提倡自然,要摒弃矫情做作的腔调。”
这样的改动,进一步凸显了朗读教学的重要性,使朗读教学的要求更加明确、具体。更重要的是,这是对当前朗读教学中存在误区的纠偏。新课标中“自然的朗读”,是要朗读像说话一样自然?那朗读和说话的区别在哪?说话,分场合。我想,朗读亦是如此。面对不同的情境,学会不同的朗读。比如,同样一个句子,在题目里语速可以稍快,在原文中应该根据文本特性来把握。一切都是由感情决定的,以情带声。用恰当的语气表达思想感情地语调、语势,音随意转,气随情动,因情用气,以情带声。朗读者得心应“口”,听者才能心从耳顺。
总之,经过这次培训,我体会到了新课标的理念精神,在以后的语教学中,将会以新课标理念为指导,促进学生语文能力的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