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先声明晨曦不敢自称小写霸,充其量只不过一小小写手罢了,只是平时喜欢胡乱涂鸦几句,拼拼凑凑写上几篇文章,写的不好,不过是兴之所至而已。
今天要在这里谈写作心得,其实心中有愧,写的文章并不出色何以谈心得,只得写一点个人的看法罢了。
说到写作当然首推阅读,阅读是一种汲取营养的过程,有了营养才能正常发育成长嘛,当然这也是一种原始积累的过程。古人对阅读也有过“读万卷书,行万里路”之说,读了万卷书才能下笔如有神。但我却不以为然,因为我读书不多,不要说万卷了,恐怕连百本都不到,不过种类倒不少,譬如有四大名著,有朱自清的散文,有唐诗宋词,有武侠小说,也有现在流行的修真类小说,当然还 有当下最为时尚的《盗墓笔记》等,不过我尤其喜欢的是鲁迅先生的书(像《朝花夕拾》,《呐喊》,《两地书》之类)和一些科普类的书籍。
当然每个人读书都有自己的习惯,有的人读得快,有的人读得慢,也有人喜欢边写边读,至于读的书也是形形色色,有人喜欢读这样或那样的书籍。而我读书的习惯是从小被父亲逼出来的,虽然读的书不多,但每得一本新书最少要读三遍,喜欢的可能要读上五六遍。因为小时候每看完一本书父亲往往会让我把书中的内容像说书一样讲出来,讲不出只能二遍三遍的读。于是就养成了我这种读书习惯。
那么我就介绍一下我对自己这种习惯的看法,当一本新书读第一遍时犹如走马观花,看到最后,前面的内容基本上大多忘却了。当读第二遍第三遍后,书中的内容就能像说书一样讲出来了。读到第四遍时便能粗略明白书中的含义了。读到第五遍才能初窥作者写作时的心境。因此到现在我倒觉得读万卷书也未必是好事,走马观花倒不如静心观其一者。
说过了阅读,就再谈谈我对写作的看法,刚才我说过阅读只是一种原始积累,可以掌握大量的词汇和一些美文美句,在自己写作时可作为引用或参考,但真正写作的关键却在于平日对周边人和事物的细致观察。
这么说吧,如果阅读给写作带来的是一篇作品的躯壳,那么观察就是作品的灵魂。我们不妨仔细的观察一下周边的人们,就会发现在你观察下的每一个人都会有一个不同的故事。那么我们回过头来再观察一下周边的事物,就会发现每发生的一次小小的事件经过组合就是一篇未加修饰的文章,同时我们还 可以观察一下自己身边的一草一木,哪怕是一只爬在树叶的虫子也会成为一篇文章的素材。那么我们生活中每一天都会发现自己身边会发生好多有趣的事情,如果把这些都用到了写作中去,就会发现自己的思路顿时开阔,我想这大概就是下笔如有神助的意思吧。
至于写作我是喜欢即兴的,也就是说当我发现一件有趣的事物时,兴之所至之下,即兴而写,此时写作就会发觉自己真有些文思潮涌,下笔如有神助的感觉,因为每写完一句仿佛就有人在我耳边叙述着下一句的内容。然我最不喜欢的就是命题作文了,因为要写一篇正好是自己从没观察到过,甚至连想都没想到过的作文,就像是要从空杯子里倒出水来,甩上半天也甩不出一滴水,肚中空空如也,又何从下笔呢?
因此我认为写作之重,在于阅读与观察,得其二者才能写出一篇稍不差强人意之作品来。
当然每个人都有不同的写作方法,以上不过是我一家之言的一些愚见,以作抛砖引玉只用。亦真心希望能与真正的小写霸探讨一些写作之良方,以作晨曦学习之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