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3月4日xx同志在看望全国政协十届四次会议的委员时指出在我们社会主义社会里要引导广大干部群众特别是青少年树立社会主义荣辱观,坚持以热爱祖国为荣,以危害祖国为耻;以服务人民为荣,以背离人民为耻;以崇尚科学为荣,以愚昧无知为耻;以辛勤劳动为荣,以好逸恶劳为耻;以团结互助为荣,以损人利己为耻;以诚实守信为荣,以见利忘义为耻;以遵纪守法为荣,以违法乱纪为耻;以艰苦奋斗为荣,以骄奢淫逸为耻。
想想真觉得可悲,荣辱观本应是人们心中所固有的道德准绳,是人们做事的标准;知荣明辱即知道做什么事光荣,做什么事可耻,可是对于该做什么,不该做什么,居然要用条条框框来约束,想想这是一件多么可悲的事。只为了这忘却的荣辱,“xxxx”这本不该被赤裸裸提出的东西却不得不被提出了,由此心中更觉羞愧!愧对泱泱中华五千年的历史;愧对世界文明古国的称号;愧对炎黄子孙、龙的传人的身份;愧对老祖宗留下的千古美德;愧对……我们所愧对的实在是太多太多了!
俗话说:“亡羊补牢为时不晚”,只要我们及时找到问题所在,想办法弥补,挽回一定的损失还是很有可能的,但怕的就是我们明知自己有错,却不去正视,还要“誓将错误进行到底”!我们明知自己做的事是可耻的,不但不以此为耻反到引以为“荣”,如此不知羞耻者实为天下之大耻也!可是“xxxx”提出后的这两年来,我们到底为此做了些什么?我们到底做得怎么样了呢?我们的陋习都改了吗?我们的荣辱观有了长足的长进了吗?结果却不容乐观。的确,不可否认,良好习惯的养成不是一朝一夕的事,陋习的改正也不是一蹴而就的,但我们至少也应该有一点进步吧,哪怕只是一点点也好呀!可事与愿违,社会上的不文明现象还是比比皆是,一些人还是不辨荣辱(一直搞不懂是不辨,还是不愿辨,因为有些东西似乎幼儿园的小朋友都懂的,而我们成年人却“不懂”,难道真的人越长大就越变得随便,甚至于忘记了荣辱,难道这就是成长的“代价”吗?如果真的是这样的话,我到真的希望人永远都不会长大,哪怕只是停留在幼儿园的水平也好,至少这样我们的社会还是一个知荣明辱的和谐社会)。
想想,有时候,人真的不能只活在只一个充满私利的世界里,人更不能为了一己一时的私利而忘记荣辱,不讲公德,毫无社会原则。有时想想,不讲荣辱而换来的私利到底值得吗?古人有舍生取义的,有为朋友两肋插刀的,有为了自己的诺言而“退避三舍”的……诸如此类,太多太多。再看看现在,居然有怀疑“雷锋精神”的现实性,什么事都要与市场经济相结合,我就是搞不懂为什么人们总认为市场经济不能与社会 公德相结合?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其实也是一个知荣明辱的社会,二者是完全可以相容的,因此,树立社会主义荣辱观是十分必要的,是势在必行的!
前不久,各大媒体争相报道的:某市公交公司针对公交车上有条件乘客不向老弱病残、孕妇等让座的现象,制定出凡给老弱病残、孕妇等让座可获得一定期限的乘车免费的规定,由此引起了公交让座的“新风”,这不禁引起了我们的思考:这样的并非发自内心的而只是为了个人私利的行为值得我们肯定吗?我们引以为荣的行为难道都需要附加一些优惠条件吗?想想还是毛主席对雷锋的评价值得我们深思:“一个人的光荣缘于他的默默无闻的奉献,而非是站在个人私利上的轰轰烈烈的做作”,我想这句话深刻揭示了“荣辱观”的真谛,究竟什么是荣什么是辱,我想大家应该已经很清楚了,不必再说太多了!
再想想我们大学生的荣辱观也不容乐观,从清华大学学生刘海洋在北京动物园用硫酸泼伤黑熊事件到浙江大学生周英明杀害同寝室同学再到校园考试舞弊等事件!我们发现大学生的成长更需要关心,因此作为大学生,树立正确的荣辱观是十分迫切的!大学生的成长规划也是值得学校所关注的!
合理进行成长规划,树立正确的荣辱观,大学生责无旁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