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年来,我本人在县委、县府和局党组的领导下,团结同志,积极工作,遵守纪律,洁身自好,真抓实干,创造性的开展工作,较好的完成局党组分配的任务,业务、中心双丰收,现将一年来工作的情况述职如下:
一、认真学习,知法、懂法、熟法
一年来我利用出发空闲和下班的时间积极学习,对《廉政准则》、《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实施条例》、《行政许可法》、《行政处罚法》、《山东省行政程序规定》及有关林业行政执法的法律法规、执法程序等进行了系统的学习,特别是对林业执法过程中应注意的哪些问题进行重点标注,既向书本学,电脑学,又向有经验的老同志学习,拓宽了学习渠道,通过一系列的学习,充分认识到了理论指导实践的重要性,丰富了理论知识,武装了头脑,探讨和运用理论知识在新形势下处理各种新问题、新矛盾。
二、大胆负责,主动干工作
一年来我本人积极履行职责,尽职尽责,本着“业务工作争第一、中心工作争上游”的工作思路,积极大胆的开展林业行政执法工作。一是加强了林业行政执法队伍的建设,从培训和严格执法程序入手,在去年制定《济阳县林业局关于加强林业执法力度和林业执法队伍建设的意见》的基础上,又制定了《济阳县林业局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实施细则》、《济阳县林业局行政执法集体讨论制度》、《济阳县林业局执法责任追究制度》等各项制度并在济阳县林业网站上公开发布,让全县的林木业采伐、加工、运输户随时查询有关林业行政执法的程序、缴纳育林基金的标准、处罚依据、罚款额度等内容,既做到了严格执法,依法行政,接受社会监督,又提高了林业执法队伍的执法水平;既强化了执法纪律又规范了过错必究。二是在执法力度上大胆负责,增人增车,分组执法,相互学习,相互监督,拾漏补遗,不留死角。在执法措施上处实行有奖制度外,同各镇派出所联合执法,加大了对木业加工户、木业运输户的管理监督,使我县的广大木业加工运输户在守信、懂法、遵法的氛围中健康发展。三是加强对执法人员的培训学习,针对新人法律条文不熟、实践经验缺乏的现状,聘请了市林业局领导、专家和县府法制办领导来我局讲课,解答疑难问题,是我局的执法人员真正做到学法、知法、懂法、熟法、用法,四是建立健全法规科,任命一名经验多、法规条文熟的工作人员担任法规科科长,对林业行政处罚案件进行审理和把关减少不必要的程序过时和执法过错。一年来,共查处各类乱砍滥伐案件126起,行政处罚12起,其中非法运输木材案3起,非法收购运输出售青蛙案1起,非法收购运输出售麻雀案1起,各个案件基本上能做到程序合法、适用法律法规准确、审核审批手续完备。XX年度我分管的林业执法工作无出现一例执法过错,无行政复议,无行政诉讼,特别是在“亮剑行动”中受到市局和局党组的表扬。
三、出谋划策,为领导分忧
一年来,无论是分管的林业执法工作还是中心工作,我都积极为领导们出点子、想办法,为领导提供切实可行的建议和决策依据。如组建林业执法综合服务中心、在网站上公开林业行政执法的程序,处罚依据,罚款额度规定,联合各镇派出所联合执法等建议都得到局党组的采纳,结合市林业局4月份开展的“林政效能管理年”活动和XX年8月1日起开展的“亮剑行动”严个按照活动的时间、活动的内容、活动的范围对全县乱砍滥伐、无证运输、非法采挖大树、非法收购、运输野生动物等违法行为进行了严厉打击,收到了良好的效果,彻底规范了济阳林业市场。
四、廉洁从政,以身作则
一年来,我本人严格遵守局党组制定的一系列规章制度和廉洁规定,按时上下班,不迟到、不旷工、不早退,有事向局长请假,严格执法,依法办事,要求自己和执法人员严格按照《济阳县人民政府关于公布县级行政处罚事项梳理和规范结果的通知》执行,对行政不许可的一律不准乱收乱罚。一年来我本人未出现一件违规违法案件,严格按林业局向社会公开承诺的内容执法,敢于接受群众监督。同时积极改造自己的人生观、价值观、世界观,廉洁从政,不该说的话不说、不该做的事不做,不该要的东西不要,做到自警、自省、自励、自强,既干成事又不惹事,得到全局干部职工和局党组的认可。
五、存在的问题和不足
纵观一年来的工作,有汗水、有成绩但也存在不足,一是对分管的林业执法工作做得不够到位,缺乏创造性的开展工作的的魄力;二是自己脾气倔强,处理林业行政执法案件爱激动不冷静,缺乏良好的工作态度;三是总觉得自己年龄大,有一种船到码头车到站的感觉;四是分管的林业执法工作既复杂有属于新兴的高危行业,稍有不慎就会摔跟斗,有一种后怕的想法;这些想法和问题在某些工作细节方面制造了一些障碍,影响了工作的顺利进展,在今后的工作重要克服这些困难和想法,加强学习,把工作干得更好。
以上述职述廉如有不当,请各级领导提出批评指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