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轻“分数”的观念,重“过程”评价
新课程要求注重对学生学习过程进行评价,应强调综合性和整体性。必须以学生在知识、技能、人格品德等方面的全面发展为标准,对学生不搞一刀切。其次,评价标准应强调共性与个性的统一;共性目标反映国家统一的要求、基本标准;个性目标反映出对学生个性的尊重和特长的发挥。评价的目的是全面考察学生的学习状况,激励学生的学习热情,促进学生的全面发展。评价也是教师反思和改进教学方法的有力手段。对学生各科成绩的评价,既要重视对学生知识和身体素质的测评,更要注意对学生技能、技术的考察,同时还要注意对学生情感、兴趣、意志、习惯等心理素质的评价。重视学生学习过程的评价与学生自身能力的发展。教学中不能用统一标准评价全体学生的学习。因为统一的评分标准在教学中经常会出现有的学生可能不用练习就能得高分,有的学生即使刻苦练习也达不到及格。
二、轻“横向”比较,重“纵向”肯定
教师要做到从不同角度实施评价。首先改变自身的评价视角,重视评价的激励功能与发展功能,即主要对个体实施纵向比较,以学生个体的进步为标准来实施正面的评价,而不是在不同个性之间永远做绝对的横向比较。其次,动员、利用不同的评价主体对被评价者实施评价,从而改变教师本人因主客观方面的因素而形成的片面的、武断的评价。让学生、家长参与评价,通过这种多方面、多角度的评价,对学生形成一种较合理的、具备促进与发展功能的评价。
三、轻“静态”的结果,重“动态”发展
了解学生的差异,将学生在学习中努力程度和进步幅度作为评价的重要依据。美国心理学家罗杰斯认为:“成功的教学依赖于一种真诚理解和信任的师生关系。”要想了解学生的差异,教师首先要深入学生、关心学生、建立民主、平等的师生关系。教师要把自己摆到与学生人格平等的位置上,爱护学生,像母亲关注自己的孩子一样,善于发现每一名学生的闪光点和亮点。在测评时,应充分考虑到学生的个性差异和能力特长、兴趣爱好,采用“模糊量化法”,定性不定量,可以有效地提高学生的成就感,激发学生热爱学习积极性,有利于促进学生全面发展。
四、轻“批评”教育,重“正面”鼓励
评价要以正面鼓励为主,充分关注学生的个体差异,保护学生的自尊心和自信心。学生在某一方面有进步,成绩有提高,哪怕是微小的进步或提高,我们都应予以鼓励和表扬。让学生看到自己的进步,感受到获得进步的喜悦。即使没有进步与提高,也应用宽容和理解的态度提醒、启发学生,让他们了解到自己的不足,振作精神,然后,教师再用针对性的做法帮助他们达成学习目标。
我在综合评价中是这样评价学生的:“你很努力,实现了我们共同制定的目标,再接再厉,你一定会干得更出色”。“你需要进一步努力完成目标,我相信你能克服困能,你一定会成功”。“我相信你行,你一定能,你可以干的更好!”等积极肯定的语言。让学生自选1~2项特长项目作为考核内容。自选技评项目的考核,可以使学生根据个体素质,扬长避短,满足兴趣和考试欲望,发展特长,可用发展的观点来因材施教,促进学生终身发展意识和习惯的逐步形成。这样来激励学生挑战自我,激发新的学习动力,使评价成为一种动态的,可随时反馈给每个被评价者的积极的教育行为,而非对于某个学生的粗浅、甚至粗暴的盖棺定论式的评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