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涉外交往中,不论是在正式场合还是在非正式场合同外国友人相见,都应遵守一定的见面礼仪。根据常规,在涉外交往中所应遵守的见面礼仪,主要涉及介绍、行礼、互换名片以及座次的排列等四个方面的内容。以下,将分别对其重要的环节进行较为详尽的说明。
首先,是有关见面时介绍的礼节。
在涉外交往中,当交往双方不相识时,有必要通过介绍,使其彼此相识。所谓介绍,指的是通过一定的方式使交往双方相互结识,并且各自对对方有一定程度的了解。通常,介绍又可分为自我介绍与介绍他人等两种情况。
自我介绍,一般指的是主动向他人介绍自己,可是应他人的请求而对自己的情况进行一定程度的介绍。它的特点,主要是单向性和不对称性。
在涉外交往中进行自我介绍,通常需要重视以下两个方面的问题。其一,是要注意进行自我介绍的具体时间。它又包括两层含意。一是进行自我介绍时,首先要在具体时间上于已于人彼此方便,这样才会发挥正常,并且易于为对方所倾听。二是进行自我介绍时,一定要把握好所用时间的长度。最好宁短勿长,将一次自我介绍的时间限定在一分钟甚至是半分钟以内。其二,是要注意进行自我介绍的主要内容。在不同的场合,所作的自我介绍在内容上理当有一定的差别。在涉外活动中自我介绍可分为两种。一种是应酬型的自我介绍,其内容仅包括本人姓名这一项内容。它多用于应付泛泛之交,另一种则是公务型的自我介绍,其内容包括本人的姓名、工作单位、所在部门、具体职务等四项内容构成。因公进行涉外交往时,只宜采用这一类型的自我介绍。
介绍他人,通常指的是由某人为彼此素不相识的双方相互介绍、引见。主要特点是双向性和对称性。在涉外交往中介绍他人时,一般应注意以下四个方面的问题。
第一,是要注意介绍者的身份。在正式交往之中,对介绍者的身份有着一定的讲究。在外事访问中,介绍者一般应为东道主一方的'礼宾人员。在社交活动里,介绍者通常应当是女主人。在多方参与的正式活动中,可由各方负责人将已方人员一一介绍给其他各方人士。
第二,是要尊重被介绍者的意愿。介绍者在有意为他人相互引见时,最好先征求一下被介绍者双方的个人意愿。如果贸然行事,会好心办坏事。
第三,是要遵守介绍时的先后次序。正规的做法,是要先介绍身份较低的一方,然后再介绍身份较高的一方。即先介绍主人,后介绍客人;先介绍职务低者,后介绍职务高者;先介绍男士、后介绍女士;先介绍晚辈、后介绍长辈;先介绍个人,后介绍集体。在接待外国来访者时,若宾主双方皆不止一个,则为其双方进行介绍时,要先介绍主人一方,再介绍来宾一方。不过在介绍各方人士时,通常应当由尊而卑,按照其职务的高低,依次而行。
第四,是要重视介绍时的表达方式。在介绍双方时的主要内容应基本对称,大体相似。切勿只介绍一方而忘记另一方;或者在介绍一方时不厌其详,而在人介绍另一方时则过分简单。
其次,是有关见面时行礼的方式。
在交往应酬之中,与外国人相见时,尤其是与之发生正面接触应酬时,往往要向对方行礼致意。根据目前的涉外活动实践,中国人在对外交往中与外国友人互行见面礼节时,特别要注意问候的进行与礼节的选择等问题。问候,又称问好、问安或打招呼。它是以语言或动作向他人询问安好,进行致意,是向对方表示关切或友好的一种常规方式。
向外宾进行问候时,有三点注意事项。
一是要慎选问候的具体内容。由于国情的不同,中国人过去常用的一些问候内容诸如:“吃过饭没有”、“身体怎么样”、“正在忙什么”等,在涉外交往中并不适用。一般而言,在问候外国人时,可问候对方“你好”,或者说“很高兴认识你”,“见到你很高兴”。具体问候对方“早安”、“午安”、“晚安”,也是可以的。
举行签字仪式时位次排列的讲究是,签字桌横放,客方签字者面对正门居右而坐,主方签字人则应对正门居左而坐。双方的助签者应站立各自一方签字人外侧。其他人员则按职务高低,自左至右(客方)或自右至左(主方)排列成一行,站立于已方签字人的身后。也可以以一定的顺序就座于已方签字人的正对面。在会见外宾时如安排中外双方人员合影留念,一般应请双方人员列成一行, 客方人员按其身份自自左至右居于右侧,主方人员按其身份自右而左居于左侧 。若一行站不完人时,则可参照“前高后低”的规则,排成两行或三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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