宝安区石岩街道中心幼儿园总园2021年春季招生简章

时间:2021-08-31

宝安区石岩街道中心幼儿园总园2021年春季招生简章

  深圳市宝安区石岩街道中心幼儿园(宝安幼教集团第十七幼儿园)创办于1990年,是由宝安区教育局主管的公办幼儿园,下面是小编分享的宝安区石岩街道中心幼儿园总园2021年春季招生简章,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招生对象

  招收小、中、大班少量插班生。

  小班:2017年8月31日(含8月31日)前出生的儿童。

  中班:2015年9月1日(含9月1日)—2016年8月31日(含8月31日)期间出生的儿童。

  大班:2014年9月1日(含9月1日)—2015年8月31日(含8月31日)期间出生的儿童。

  招生范围

  宝安区官田社区石岩街道的适龄儿童。(优先招收本社区幼儿,在有空余学位的情况下,可招收周边社区幼儿。)

  学位类型

  第一类:宝安户籍、本社区自购房

  第二类:深圳其他区户籍、本社区自购房

  第三类:非深户籍、本社区自购房

  第四类:宝安户籍、本社区公租房、无房租房

  第五类:深圳其他区户籍、本社区公租房、无房租房

  第六类:非深户籍、本社区公租房、无房租房

  招生程序

  (一)发布招生指引

  时间:12月23日

  (二)网上报名

  1.报名时间:2020年12月23日12:00—2021年1月6日17:00。

  2.报名网址:http://syzx.xqxxw.net

  (三)幼儿园网上初审

  时间:2021年1月6日17:00-1月7日16:00

  幼儿园根据家长提交的报名表信息进行初审,确定初审通过名单。

  (四)家长上网查看审核结果

  1.时间:2021年1月7日16:00

  2.家长可登陆报名网址查看初审结果。

  (五)材料核验

  1.时间:2021年1月10日

  2.通过初审的幼儿家长按系统提示的材料核验时间、地点,持打印的报名表、学位申请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到园核验资料。

  未按时来园核验材料视为自动放弃学位,需核验的报名材料如下:

  (1)儿童本人居民身份证(户口本、通行证或护照等)、出生证明和预防接种证明;

  (2)儿童所在家庭户口簿,其父母(或监护人,下同)至少一方具有深圳户籍或持有具有使用功能的深圳经济特区居住证,且在深圳居住满1年、连续参加社会保险(养老保险和医疗保险)满1年。

  (3)家庭住所证明材料(下列材料中的任一项):

  ①由我市不动产登记管理部门出具的本社区住宅用途的不动产权证书,产权登记人须是幼儿的直系亲属(父亲、母亲、爷爷、奶奶、外公、外婆)之一,且所占份额需≥51%,如果产权登记人是幼儿的爷爷、奶奶、外公、外婆之一的,需提供该幼儿与他们在同一户口本上或公安部门出具的.亲属关系证明及提供深圳市房地产权登记中心开具的孩子父母无房产证明。

  ②无法提供不动产权证书原件的,可提供由深圳市房地产权登记中心开具的不动产信息清单,产权登记人须是幼儿的直系亲属(父亲、母亲、爷爷、奶奶、外公、外婆)之一,且所占份额需≥51%,如果产权登记人是幼儿的爷爷、奶奶、外公、外婆之一的,需提供该幼儿与他们在同一户口本上或公安部门出具的亲属关系证明及提供深圳市房地产权登记中心开具的孩子父母无房产证明。

  ③普通租房的提供现居住地街道办事处房屋租赁管理部门登记备案的本社区住宅用途《房屋租赁凭证》;幼儿父母无房产证明。

  ④公租房、人才房等政策性住房提供在住房建设部门登记备案的本社区政策性住房的《购房合同》或《租赁合同》。

  ⑤属于本地原住居民的祖屋的:提供社区居委会出具的证明。

  ⑥属于自建房的:提供历史遗留违法建筑普查申报回执和社区工作站出具的自建房证明。

  ⑦属于集资房的:出具购房收据和有效合同,并提供辖区居委会出具的实际居住证明。

  ⑧属于集体宿舍的:提供父或母的聘用合同、社保等工作证明(网上打印的社保清单)、加盖同一单位公章和辖区居委会公章的集体宿舍证明。

  享受优惠政策的烈士、现役军人、消防救援、公安英模和因公牺牲伤残警察的适龄子女报名时需持有相关政策证明材料。

  享受优惠政策的高层次人才适龄子女入园执行《关于印发<深圳市高层次人才“一站式”服务暂行办法>和<深圳市高层次人才“一站式”服务业务指南>的通知》(深组通[2013]105号)等文件相关规定。

  3.住房证明材料特别提示:不动产信息清单(无房证明)下载或打印:微信关注“深圳不动产登记”公众号,选择“我要查询-信息查询-个人查询”,点击“①个人名下不动产登记情况”下载并打印。

  (六)家长查询预录取结果

  时间:2021年1月12日18:00

  家长可于1月12日18:00以后登录报名网址查看预录取结果。

  (七)录取方式

  1.幼儿园按就近入学原则,按学位类型依次录取,录满截止。

  2.按类别优先的原则,同一类型中,以购房和租房合同时间先后排序。租赁合同备案时间截止日期需在招生公告之前。

  3.优先招收本社区幼儿,在有空余学位的情况下,可招收周边社区幼儿。

  (八)新生注册

  时间:2021年1月23日

  已预录取的幼儿家长请按网上报名系统提示的要求准备相应的注册材料,在规定时间到本园指定地点注册,资料不齐、不合格或逾期不来注册的视为自动放弃学位。

  温馨提示

  (一)报名和报名材料核验先后顺序与录取结果无关。

  (二)儿童父母(或监护人)对报名信息和核验材料的真实性负责。报名信息与报名材料不符,或提供虚假材料的,一经查实,将视为无效报名,录取后也将取消学位。

  (三)被录取儿童须体检合格后方可正式入园。

  (四)招生咨询时间:

  工作日上午8:00—12:00,下午14:30—17: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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