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包人 (以下简称甲方)
承包人 (以下简称乙方),经双方协商一致制定本条款,双方务必遵照执行。
一、承包项目:本工程地块土方的开挖、运弃、平整。
二、承包方式:包挖、包运、平整,不得转包。
三、承包价格:开挖、运输土方 元/m3(石砂)。
四、工期要求:按图纸要求尺寸进行开挖,自 月 日开始施工,在 天内完成基地土方的挖、运、填土方均需按图纸要求整平。
五、质量与施工要求:
1、基地的平面位置、底面尺寸、边坡坡度、标高和持力层等应符合设计图纸的要求,偏差控制在施工规范允许范围内。
2、做好水沟和排水设施。达到位置、尺寸和标高符合设计要求。
3、回填土时,应清除草皮、杂物和排除积水,并应分层夯实,夯实后的密实度应达到设计要求。
4、土方挖完后须经设计、建设(监理)、公司、质监站检查符合要求后,方为合格;否则承担整修、返工费用。
六、安全要求:
1、开工前、乙方应做好本工种工人的安全思想教育和安全注意事项并做好交底记录。
2、严格按照土方工程施工技术操作规程中的安全注意事项进行施工。否则出现安全事故,概由乙负责。
3、遵守工地规章制度,服从现场管理人员的指挥及上级有关部门的监督管理。
4、开挖的土方应按指定的地点堆放。保证施工道路畅通。
5、雨季施工应注意边坡稳定,加强检查工作,必要时可适当放缓边坡或设置支撑挡土板。
6、发现地下水或预埋管道、电缆线等应及时报告工地负责人并做好排水防水和其他措施。
七、结算方式:采用现金支付形式,开挖完成经验收合格后的第2天支付清工程款,。
八、仲裁与调解:如若发生劳动争议和经济纠纷,双方同意由劳动仲裁部门或人民法院进行调解。
单位工程负责人(甲方):
承包班组长(乙方):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甲方:姜堰市俞垛镇房庄村委会
乙方:
为策应国家农业综合开发项目的相关需要,甲方经招标,现将房东大圩内国家农业开发项目的土方运积、平整承包给乙方负责施工,经双方协商一致,达成如下协议:
1、乙方运积、平整土方按实际塘方计算施工。运挖平土价格为 元/ m3,标段内甩方价格为 元/ m3。(含施工段面内的杂物清理)
2、乙方在合同签订后20个晴日内需将土方运、平整到位。桥头土方待桥竣工后按村委会要求进行加土。
3、乙方所缴10000元工程保证金,待工程完工、村委会验收合格后退回。
4、付款方式:工程进行一半时甲方付给乙方工程款总额的25%,年底付25%,余款XX年底结清。
5、乙方在工程实施过程中,必须按甲方指定区域取土,一切安全责任由乙方负责,与甲方无关。
6、未尽事宜,由双方协商解决。
7、本协议一式三份,双方各执一份,见证方俞垛经管站一份,三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甲 方: 乙 方:
见证方:
XX年3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