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方(供货方):
乙方(购货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其有关法律法规,为明确甲乙双方的权利义务,方经友好协商,就甲方在合约期内为乙方供应原煤,达成如下协议:
一、原煤的供应:甲方向乙方供应原煤,数量以打款数目为限。
二、原煤的质量:赵仓峁煤矿所产原煤。
三、原煤的价格基价:每吨按260元(一票价格),随行就市。
四、供应原煤的期限、地点、方式。
1、乙方自2013年9月3日起向甲方采购原煤。
2、运费由乙方负责。
五、检验的标准与方式。
乙方按磅房磅单数量结算货款。
六、货款结算方式。
1、实销实结
2、乙方支付方式为预付。
七、其他约定:
八、甲、乙双方在履行合同的过程中发生争议,应当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双方约定乙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解决。
九、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未尽事宜,双方协商签定
补充协议书,该补充协议书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 乙方:
主要负责人: 主要负责人:
(签章) (签章)
签署日期: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