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条款及格式参考

时间:2021-08-31

  合同条款及格式

合同条款及格式参考

  第一节 通用合同条款

  通用合同主要条款详见GF-1999-0201标准建筑工程合同范本(99版本)。

  第二节 专用合同条款

  一、词语定义及合同文件

  1、 合同文件组成

  2、 解释顺序

  合同文件组成及解释顺序:1、合同协议书2、补充合同3、合同专用条款4、中标通知书5、招标文件及其附件6、投标文件及其附件7、合同通用条款。若出现理解不一致时以本专用条款表述顺序解释为准。

  3、语言文字和适用法律、标准及规范

  3.1本合同除使用汉语外,还使用-------语言文字。

  3.2适用标准、规范

  需要明示的法律、行政法规: 国家及地方政府现行的相关法律及行政法规。

  3.3适用标准、规范

  适用标准、规范名称:国家现行的各专业施工及验收规范、建设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有关的技术标准以及施工图所示的有关图集、标准。。

  发包人提供标准、规范的时间:不提供。 国内没有相应标准、规范时的约定:套用行业同类别标准及规范。。

  4、图纸

  4.1发包人向承包人提供图纸日期套数:提供4套,不足的由承包人自行复制,费用自理 。 发包人对图纸的保密要求:

  使用国外图纸的要求及费用承担 :

  二、双方一般权力和义务

  5.1工程师

  5.2监理单位委派的工程师

  姓名: 职务:

  发包人委托的职权: 执行监理合同 。

  需要取得发包人批准才能行使的职权: 执行监理合同。

  5.3发包人派驻的工程师

  姓名: 职务:

  6、不实行监理的,工程师的职权:负责协调履行发包方合同义务及相关事宜 。

  7、项目经理

  姓名: 职务: 项目经理

  8、发包人工作

  8.1发包人应按约定的时间和要求完成以下工作:

  (1)施工场地具备施工条件的要求及完成的时间: 现场已具备开工条件 。

  (2)将施工所需的水、电、电讯线路接至施工场地的时间、地点和供应要求:施工范围内所需临时便道、水电接引费用(含变压器及计量仪表),由承包人根据施工现场及施工组织设计自行解决,费用已包含在合同价款中。发包方给予协调。水、电费用及水损、电损由承包人负责交纳。

  (3)施工场地与公共道路开通时间和要求:施工现场道路已开通,但承包方应遵守当地交管部门制定的通行规定,并保证施工现场周围道路畅通。

  (4)工程地质和地下管线资料的提供时间: 在工程实施过程中,如有需要,发包方及时提供 。

  (5)由发包人办理的施工所需证件、批件的名称和完成时间:

  (6)水准点与坐标控制点交验要求:发包人在开工前3日内进行书面移交并进行现场交验;承包人有义务对发包人提交的原始数据进行复核;若承包人未尽复核义务而造成不良后果的,其责任由承包人承担。

  (7)图纸会审和设计交底时间:开工前7日内 。

  (8)协调处理施工场地周围地下管线和邻近建筑物、构筑物(含文物保护建筑)、古树名木的保护工作:发包人负责协调相关单位进行处理,因处理或保护而发生的措施费用,已经包含在合同价款内;因保护处理影响工期5日以内的,总工期不予顺延,超过5日的,经发包人确认后可以顺延 。

  (9)双方约定发包人应做的其他工作: 双方另行协商 。

  8.2 发包人委托承包人办理的工作:双方另行协商 。

  9承包人工作

  9.1承包人应按约定时间和要求,完成以下工作:

  (1)需由设计资质等级和业务范围允许的承包人完成的设计文件提交时间:双方另行协商。

  (2)应提供计划、报表的名称及完成时间: 开工前一周提供依据投标文件修改后的开工报告、施工组织计划(包括项目组成人员及联系方式、施工节点安排、计划完工时间等)。每月28日提交本月工程报表和下月工程计划表,(报表和计划表应包括质量、进度、安全、投资、材料计划等内容,反映存在的问题和应对措施;)。以上计划及报表必须经发包人派驻现场工程师审查签字后报发包人。

  (3)承担施工安全保卫工作及非夜间施工照明的责任和要求:承包人负责,其费用由承包人在措施费中考虑。

  (4)向承包人提供的办公和生活房屋及设施的要求:双方另行协商 。

  (5)需承包人办理的有关施工场地交通、环卫和施工噪音管理等手续:承包人负责,其费用由承包人在措施费中考虑。

  (6)已完工程成品保护的特殊要求及费用承担:承包人在工程未交付发包人前,承包人应

  负责对自己已完工的苗木及园建工程进行两年的养护,在此期间若发现人为偷盗、毁坏等情况造成所有死亡苗木要及时补种,园林设施属质量问题要及时修复,并在质量上达到原设计的要求,期间所发生的费用,承包人自行负责。养护用水等其它养护条件及费用由承包人自行解决。

  (7)施工场地周围地下管线和邻近建筑物、构筑物(含文物保护建筑)、古树名木的保护要求及费用承担:承包人负责施工场地及周围地上地下管线和邻近建筑物、构筑物(含文物保护建筑)、古树名木的保护,其费用由承包人在措施费中考虑。

  (8)施工场地清洁卫生的要求:保证施工现场的清洁卫生,按合同条款做到安全文明施工,不得损坏周围设施,工程要做到“随搞随清”,完工后要做到工完、料尽、场地清。其费用由承包人在措施费中考虑。

  (9)双方约定承包人应做的其他工作:双方另行协商。

  三、施工组织设计和工期

  10进度计划

  10.1承包人提供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方案)和进度计划的时间:开工前7日内提供施工组织设计和总进度计划(含开工报告、进度计划表、施工节点表)。

  工程师确认的时间: 承包人提供后5日内 。

  10.2群体工程中有关进度计划内的要求:乙方的工程进度计划安排应服从和满足甲方对于整个项目群体工程总体进度计划的安排,并能根据总体进度计划的需要进行调整。

  11、工期延误

  11.1双方约定工期顺延的其情况:经发包人派驻的工程师和监理工程师确认的由于工程量增加、设计变更造成工程延迟;非承包人原因停电停水造成停工累计超过8小时的可以顺延工期。其他除发包人同意外一律不得顺延工期。因工期顺延增加的费用由承包人在风险费中考虑,不予调整合同价款 。

  11.2 承包人的原因造成的工期延误,工程师有权指令承包人加速施工并由承包人承担相关费用。

  四、质量与验收

  12.工程质量

  15.1 双方对本园林绿化工程质量的其他要求:见补充条款。

  13、隐蔽工程和中间验收

  13.1双方约定中间验收部位:按国家现行的《建筑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国家现行的各专业《施工及验收规范》的规定执行。验收规范参照[XX市绿化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

  14、工程试车

  14.1试车费用的承担:试车由承包人组织,并在试车前48个小时的书面形式下通知工程师。试车费用(包括试车所需水电油等费用)由承包人在措施费中考虑 。

  五、安全及文明施工

  按通用条款及国家法律法规执行。

  六、合同价款与支付

  15.合同价款及调整

  15.1本合同价款采用 固定综合单价 方式确定。

  (1)采用固定价格合同,合同价款中包括的风险范围:人工、材料、机械费用的市场价格变化;除不可抗力以外的其它风险;。

  风险费用计算方法:投标人在投标报价时已经考虑,不再另行计取。

  风险范围以外合同价款调整方法:详见补充条款 。

  (2)采用可调价格合同,合同价款调整方法: 不采用 。

  (3)采用成本加酬金合同,有关成本和酬金的约定:不采用。

  15.2双方约定合同价款的其他调整因素: 详见补充条款约定。另规费和措施费按投标报价不做调整 。

  16、工程预付款

  发包人向承包人预付工程款的时间和金额或占合同价款总额的比例:

  扣回工程款的时间、比例:

  17、工程量确认

  17.1承包人向工程师提交已完工程量报告的时间:每月28日提交当月已完工程量报告;发包方工程师在7日内审核完毕 。

  18、工程款(进度款)支付

  18.1双方约定的工程款(进度款)支付的方式和时间:栽种完成经验收符合品种及规格要求后,付栽种工程合同造价的50%。管养期为两年。管养一年后,如有缺棵、死课等按同品种、同规格补棵后,付本工程合同造价的60%;管养两年后,如有死棵等按同品种、同规格补棵后,付本工程合同造价的70%,经全部验收合格并在审计结束后,支付合同造价的90%,剩余10%作为质量保证金,在苗木全部成活后一次性付清。其它工程经验收合格后,支付相应合同价款的70%,审计结束后,支付合同价款的95%,剩余5%价款作为质量保证金,在工程保修期满后付清。

  七、材料、设备和苗木供应

  19发包人供应材料设备和苗木

  19.1发包人供应的材料、设备、苗木与一览表不符时,双方约定俗成发包人承担责任如下:

  (1)材料、设备、苗木备与一览表不符:执行通用条款 。

  (2)材料、设备、苗木的品种、规范、型号、质量等级与一览表不符:执行通用条款。

  (3)承包人可代为调剂串换的材料:执行通用条款。

  (4)到货地点与一览表不符:执行通用条款。

  (5)供应数量与一览表不符:执行通用条款。

  (6)到货时间与一览表不符:执行通用条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