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虾养殖收购标准合同

时间:2021-08-31

  养殖方(甲方)

  收购方(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公平、诚实信用的基础上,就对虾养殖收购的有关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产品基本要求:

  产品名称

  品种规格

  等级

  单位

  数量

  价格/保护价

  交(提)货时间

  及数量

  备注

  第二条 质量要求:1、内在质量:对虾应符合gb 18406-XX《农产品安全质量》标准提出的无公害要求;其他要求为: ;

  2、外观质量: .

  第三条 种苗提供方式为 □甲方自备;□乙方提供,提供种苗的数量、时间和方式为: .种苗应满足的条件为: ;对种苗验收的方式为: .种苗价格为 元/ (单位),合计: 元,种苗价款结算方式为:□甲方于 年 月 日前一次付清;□于交货时抵扣收购款。

  第四条 收购保证金:乙方 □ 是/ □ 否在 年 月 日前向甲方支付收购保证金 元。交货时保证金应(□抵作收购款/□返还乙方)保证金支付后,因乙方违约解除合同的,保证金不予退还;因甲方违约解除合同的,甲方应双倍返还保证金。

  第五条 种养具体要求及乙方的技术指导与培训: .

  第六条 包装标准及费用承担: .

  第七条 超欠幅度损耗及计算方法: ____.

  第八条 交(提)货方式: _ ;地点: __ ;运输方式及费用承担: ________.

  第九条 检验方法: ___ ;检验时间: ;检验地点: .

  其中鲜活产品的外观检验应由双方在种养地共同进行;其内在质量检验由双方抽样封存后在 日内进行,检验单位及费用承担: ____.

  第十条 检疫单位、地点、标准、方法及费用承担: ___ .

  第十一条 结算方式及期限: ____.

  双方约定保护价的,当交货时市场收购价格低于保护价时,以保护价为准;市场收购价格高于保护价时,双方可协商上调价格。

  第十二条 违约责任:

  1、甲方迟延交货或乙方迟延支付收购款的,应当每日按照迟延部分价款_____%的标准向对方支付违约金。

  2、甲方交付的产品不符合约定要求的,乙方有权要求补足、换货或退货,由此发生的费用由甲方承担;但乙方应在 日内书面通知甲方,否则甲方有权拒绝乙方的要求。

  3、甲方将产品或乙方提供的种苗擅自转让或变卖的,应按照该部分产品或种苗市场价格的 %向乙方支付违约金。

  4、乙方提供的种苗、技术指导培训或提出的种养要求存在差误等问题的,应承担由此给甲方造成的损失。

  5、乙方未按约定收购符合要求的产品的,应承担由此给甲方造成的损失。

  6、 _____.

  第十三条 因发生自然灾害、重大疫情等不可抗力的,经核实可全部或部分免除责任,但应当及时通知对方,并在合理期限内提供证明。

  第十四条 合同解除条件: ________.

  第十五条 争议解决方式:本合同项下发生的争议,由当事人双方协商或申请有关部门调解解决;协商或调解解决不成的,依法向 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或按照另行达成的仲裁条款或仲裁协议申请仲裁。

  第十六条 对于产品质量要求、种养基本要求及乙方技术指导与培训等内容,双方也可另附附件详细约定,并作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

  第十七条 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本合同一式 份,甲方 份,乙方 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十八条 其他约定事项: ___.

  养殖方(签章) 收购方(签章)

  住所: 住所: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

  电话: 电话:

  签订时间:

  签订地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