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准家庭居室装饰装修工程施工合同

时间:2021-08-31

  甲方(房主):

  乙方(施工方):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经济合同法》和《河南省建筑市场管理条例》的规定,结合家庭装饰工程交易规则及本工程具体情况,双方达成如下协议:

  合同主要内容:

  1、甲方将自己位于区(县)小区(街道)楼门号室厅住宅的室内装饰工程以形式交给乙方承做。

  2、工程总造价(大写):

  其中设计费(大写):

  3、工程款付款方式列下表:工程款分四次付清付款时间付款百分比金额第一次签合同之日500元第二次开工日前三天60%第三次工程日期过半35%第四次验收合格三日内5%5、工程保修期:一年

  6、甲方代表:

  7、乙方代表:

  8、工程内容详见施工图纸及报价单,并以报价单为准(附表一)。

  9、甲方提供主要材料及设备情况详见材料设备表(附表二)。

  10、工艺做法详见工艺质量说明(附表三)。

  11、本合同签订生效后,甲、乙双方应严格履行合同所规定的各项条款,不得擅自变更或解除合同、否则违约方将付给对方工程预算总造价10%的违约金,并承担因此造成的其它经济损失。

  9、奖励和违约责任

  (1)由于甲方原因导致延期开工或中途停工,甲方应补偿乙方停工、误工所造成的损失,每停工或误工一天,甲方支付乙方工程总价款的1‰;甲方不按合同的约定拨付款,每拖延一天,按工程总价款的1‰支付滞纳金。

  (2)由于乙方原因,逾期竣工,每逾期一天,乙方支付甲方付款额1‰的违约金。甲方要求提前竣工,除支付赶工费用外,每提前一天,甲方支付乙方工程总价款的1‰,作为奖励。

  (3)甲方未办理任何手续,擅自同意拆改原有建筑物结构或设备管线,由此发生损失或事故(包括罚款),由乙方负责并承担损失。

  (4)未经甲方同意,乙方擅自拆改原建筑物结构或设备管线,由此发生的损失或事故(包括罚款),由乙方负责并承担损失。

  (5)未办理验收手续,甲方提前使用或擅自动用,造成损失由甲方负责。

  (6)因一方原因,合同无法继续履行时,应通知对方,办理合同终止协议,并由责任方赔偿对方由此造成的经济损失。

  10、争议或纠纷处理

  (1)本合同在履行期间,双方发生争议时,在不影响工程进度的前提下,双方可采取协商解决或有关部门进行调解。

  (2)当事人不愿通过协商、调解解决或者协商、调解不成时,可向人民法院起诉。

  11、其它约定

  12、附则

  (1)本合同正、副本各贰份,甲方、乙方各执一份。

  (2)本合同履行完成后自动终止。签字(章)生效。

  13、附件

  (1)施工图纸(含家俱图纸)或作法说明

  (2)工程预算书(附表一)

  (3)甲方提供材料、设备清单(附表二)

  (4)工艺及质量说明(附表三,应注明材料的型号、规格、等级、品牌或质量标准)

  (5)设计变更单(附表四)

  (6)工程验收单(附表五)

  (7)工程结算单(附表六)

  (8)工程保修单(附表七)

  (9)其他甲方:

  代表人:

  家庭地址:

  邮政编码:签章:

  电话:年月日

  乙方:

  法人代表:

  代理人:

  单位地址:签章:

  邮政编码:

  年月日

  电话:4)由于乙方在施工生产过程中违反有关安全操作规程、消防条例,导致发生安全或火灾事故,乙方应承担由此引发的一切经济损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