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方:
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规定,本着互惠互利的原则,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一致签订本代购合同,供双方共同遵守。
一、产品内容及价格:
合同总价为人民币 元整(¥ , , .00)(含设备款、运费、税收及安装调试费 元整),详见本合同附件:20xx年 月 日双方共同确认的编号为 的《报价清单》所示。
二、甲方按需要分批次向乙方下达所需设备的名称、型号与数量。
三、交货时间:
签定《订购单》后的 日。
四、交货地点:
成都天之府豪廷国际大酒店。
五、付款方式:
1、所有设备款项由甲方直接支付给设备供应商。
2、由乙方向设备供应商下达设备《订购单》。但《订购单》的所有条款须经甲方同意,甲方根据设备《订购单》约定的付款方式支付款项给设备供应商。
六、设备验收:
设备到达现场后,由甲乙双方根据合同附件对设备品牌型号进行确认,无误后视为设备验收合格。甲方按合同约定支付款项给设备供应商。
七、质量保修:
以供应商提供的设备保修期限为准。(最低不得低于壹年)
八、设备安装与调试:
1、设备到达甲方工地并验收合格后,甲乙双方应确定安装的时间,甲方向乙方支付安装费的30%作为预付款。
2、乙方收到甲方的预付款后,乙方应尽快安排安装事宜,乙方须在设备到场后的 天内完成安装、调试。
3、乙方安装调试完成后,甲方必须在七日内组织验收,验收合格后,甲方付清安装余款。
九、双方责任:
1、本合同签订后,乙方必须按合同附件《报价清单》及时向供应商采购货物,并将《订购单》副本给到甲方备档。并保证所采购货品的产地、品牌、型号与合同的条款一致。
2、甲方收到乙方向设备供应商下达的《订购单》后,按《订购单》约定的付款方式支付相应款项,当设备到达工地现场后甲方配合乙方及时组织验收,并由乙方尽快进行安装。
十、违约责任:
1、除本合同另有规定外,合同双方必须完全履行本合同,否则应按国家相关法律规定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
2、合同签订后,乙方未按合同要求及时订货,导致设备未能按本合同要求到达工地现场,乙方应支付延迟到货设备价款的 %给甲方,赔偿因其违约给甲方造成的损失。
3、甲方未按《订购单》的要求支付货款或变更品牌、型号,导致设备未能按本合同要求到货,责任由甲方自行承担。
4、因为货物的品牌、型号等问题致使设备未通过甲方验收、视为没有交货。如所交货物不符合合同要求,甲方有权要求退换货,乙方需办理退换货事宜,并协助甲方向供货商追讨由于不能及时供货而给甲方带来的全部损失。
5、乙方如不能按合同期限完成设备安装工程,乙方应承担违约责任,支付安装费 %的违约金给甲方,赔偿因其违约给甲方造成的损失。
6、如遇下列情况之一,则工期顺延,验收期顺延。
(1)甲方不能保证现场有天的安装时间,并且其它配套项目不到位。
(2)验收前三天内不具备通水、通气、通电等调试条件的。
(3)安装施工中因停水、停电连续影响4小时以上者。
(4)甲方未依约支付工程款或不经乙方同意单方面变更或新增施工项目的。
(5)甲方自行提出暂缓、暂停施工者。
(6)不可抗力因素。
7、甲乙双方任何一方由于不可抗力的原因不能履行合同时,应及时向对方通报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的理由,在取得有关主管机关证明以后,允许延期履行、部分履行或不履行合同,并根据情况可部分或全部免予承担经济责任。
十一、其他:
1、合同如有争议,应协商解决,解决不成的,任何一方均可向设备安装地的法院提出诉讼。
2、合同未尽事宜,经双方协商一致后,另订补充协议,本合同附件和补充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3、本合同经双方法人代表或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公章后生效;本合同一式四份,双方各执二份,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
十二、合同附件:
《报价清单》
甲方:(盖单)
地址:
法人代表或授权代表(签章):
电话:
传真:
开户银行:
银行账户:
乙方:
地址:
法人代表或授权人代表(签章):
电话:
传真:
开户银行:
银行账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