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包方(甲方):
承包方(乙方):
兹因甲方需打井 眼,委托乙方承揽施工,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有关规定,结合本工程具体情况,经双方协商同意签订如下:
一、工程地点:
二、工程内容:计划单井深度米。
三、工程范围:包括全部成井工艺及井下材料的准备、运输与安装。
四、工程期限:本合同工程计划 天, 年月日开工到 年月日竣工。
五、水量标准:竣工后单井涌水量达到 吨/小时,甲方确定井深甲方负责。
六、工程价款:本合同工程单价每米元,全部工程造价人民币(大写) 元(成井后按实际下管长度结算)。
七、付款方法:成井后经甲方验收合格,甲方付给乙方合同总造价的 %计元,余款待洗井验收后四个月内结清,逾期不付,违约责任由甲方承担。
八、甲方在施工现场代表或委派人员:
九、乙方在施工现场代表或委派人员:
十、甲方工作及责任:
1、办理开工前的有关审批手续,按合同约定及时足额支付乙方工程款。
2、指定井孔位置,做好施工前场地清理,保证机械、车辆的通行。
3、保证施工时的水电供应。
4、负责协调处理地方干扰及其他影响正常施工的事宜。
5、由于甲方原因造成的停水、停电、停式等,施工延期由甲方承担。
十一、乙方工作及责任:
1、使用型凿井机进行施工。
2、开孔直径mm,管材使用规格为mm,滤料使用 。
3、成井工艺按水利部SL256-2000《机井技术规范》进行施工,保证井壁圆直,下泵顺利,洗井达到水清,符合规范要求。
4、施工中因乙方原因造成事故者,有关费用由乙方承担。
5、工程竣工后向甲方提供机井综合资料份。
十二、本合经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工程竣工尾款结清后终止。合同生效期间双方均应严格履行,如一方违约,按合同总价款的10%向对方支付违约金,若违约金不足以弥补损失的,还应按实际损失支付赔偿金。本合同一式四份,现采购办 份,甲方份,乙方
发包方:(公章)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电话:
承包方:(公章)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电话:
合同签订时间: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