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方(供方):
乙方(需方):
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本着互惠互利的原则,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相关法律的规定,双方协定的收购价格、数量、质量标准;为明确双方权利和义务,特制定本合同:
一:收购原药材数量与价格
二:付款结算方式
1:原药材经乙方验收合格后,15日内付款。
2:原药材经乙方质量检测,如不符合双方协定的原药材水分、杂质质量标准的,其差异部分由甲方承担,双方协定采取扣除超出水分的重量或杂质,降低原药材等级标准的方法执行。如甲方提出异议的,双方联合再次取样检测。 三:交货地点:天津市大港区人民路16号,运费由甲方负
担。
四:供货时间:
甲方在收到乙方订单后,须在7日内将货物送至合同指定地点。
五: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双方签字后生效。
甲方:
乙方: 年 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