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柜配件采购合同
合同编号:
甲方: 乙方:
兹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由乙方购进、甲方出售下列货物,并按下列条款订立本合同:
二、产品配置清单及相关附件同属本合同组成部分,具有与本合同同等的法律效力。 三、产品质量及技术要求按以下标准执行: 口 √产品生产厂商所提供的标准。
口 特殊订制品按照供方所提供的相关标准。 口 其它约定标准:无。
四、保修期:
保修期从到货之日-年。在保修期内因产品质量问题,甲方免费维修,人为损坏、乙方不按产品说明书操作或者不可抗力损坏除外;在保修期外甲方提供有偿服务,只收取适当的人工费及备件成本费。五、甲方发货日期:口 自甲方收到预付款之日起日内发货。口√ 按乙方要求日期发货(双方协商确定合理日期)
六、交货地点:口 甲方仓库 口 √
七、运输方式:口 甲方亲自运送 口 乙方亲自提货√甲方托运乙方接收 口 乙方托运乙方接收 八、运费承担: 口 乙方承担 口 √甲方承担 口 双方共同承担 口 其它方式。
九、运输保险: 口 √甲方办理甲方受益 口 乙方办理乙方受益 口 双方约定其它方式。 十、包装标准、包装物的供应与回收:
1、包装标准根据国家相关规定和实际情况执行。
2、包装物由甲方提供,用过后不回收。 十一、货物的初验、交接及终验:
1、货物的初步验收:初步验收不涉及产品本身质量问题,仅检查货物外箱包装是否完好以及运输过程中货物有无损坏和灭失。初验自货到交货地点之日起 日内完成。
2、货物的交接:货物的交接只体现货物监管权和监管义务的转移,货物所有权仍归属于甲方。货物交接后,由乙方承担对货物进行看守和保管的义务,并在货物发生损坏和灭失时承担赔偿甲方损失的责任。货物的交接于初验完成之日完成。
3、货物的最终验收:本合同项下的设备安装并调试完毕后,甲、乙双方授权代表按照本合同约定技术标准进行最后的验收。从甲方安装调试完毕之日算起,乙方须在 日内完成货物的终验。如乙方自产品安装调试完毕之日起 日内没有组织终验,则视为产品质量验收合格。 十二、付款方式及期限:以下付款方式所使用的.支付手段是支票、汇票或者电汇。
口 √ 自本合同项下设备最终验收合格之日起 日支付合同货款人民币 元 到甲方账号。
口 双方约定的其他方式及期限 。
十三、违约责任:
1、甲方逾期交货则按逾期交货部分金额 2、乙方逾期付款则按逾期付款部分金额 3、若因一方违约给另一方造成损失,则违约方的赔偿数额以本合同标的额总数×为上限。
4、乙方保证本合同项上产品最终使用地为货,乙方承担全部赔偿责任。 十四、争议的解决:
1、若经查证证明因本合同项下的产品的质量问题导致事故,造成乙方或第三方人身财产损失,则按现行《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和相关法律处理。
2、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若发生争议,由双方友好协商解决。
3、若协商不成,则 口 √提交 仲裁委员会依法裁决,该裁决对双方均有约束力且为终局的。
口 依法向甲方所在地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十五、合同的生效、变更及终止:
1、甲乙双方法定代表人或签约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公章之日起生效。
2、在本合同的履行过程中,双方以书面形式就某些事项以补充合同形式进行变更。 3、本合同履行完毕或者出现合同中没有约定情形,本合同终止。 十六、其它约定事项:
1、本合同款须汇入甲方指定账户,否则视为未付款。
以下无证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