聘用单位(甲方):
受聘人(乙方):
身份证号码:
住所地:
电话:
根据的文件和会议要求,甲、乙双方经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一、乙方的主要任务
1、乙方在甲方的具体指导下做好合同规定目标的安全防范工作。
2、认真履行《保安员工作管理制度》(见附件一)、《专职保安岗位职责》(见附件二)、《警务室主要职责》(见附件三)的要求。
二、乙方的服务期限
服务期限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试用期为 个月。
三、报酬
甲方付给乙方保安员服务费每月 元,试用期间服务费每月为 元。
四、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一)甲方
1、制定对乙方的工作职责、管理制度;
2、及时发放报酬,为乙方办理社会保险(医疗保险、养老保险、工伤保险);
3、部署乙方的具体保安工作;
4、根据上级要求,提供乙方工作所需的专用器材、办公用具等工作条件以及就餐等生活条件;
5、对保安人员的各项工作进行监督、检查和具体指导,对乙方的工作情况进行考核并根据进行奖惩。
(二)乙方
1、具备符合学校工作的较高的道德标准,具备《保安服务管理条例》规定的`保安员条件,提供具备该条件的证明材料;
2、在不具备保安员条件时及时、主动向甲方提出;
3、服从甲方领导,遵守国家法令、甲方的规章制度和《保安员工作职责》、《专职保安岗位职责》、《警务室主要职责》。
五、合同变更、终止和解除
1、双方协商一致,可以变更或解除本合同;
2、乙方不符合《保安服务管理条例》规定的保安员条件和甲方的要求时,甲方可以解除本合同,乙方也可主动提出解除本合同;
3、乙方违法乱纪、违背公共道德的,甲方可以解除合同;
4、甲方被撤销,不需要保安人员时,双方可以解除合同;
5、甲方不按合同规定付给乙方报酬时,乙方可以提出解除合同;
6、乙方由于种种原因不能履行保安任务时,双方可提出解除合同,如无正当理由提出终止合同时则由提出方承担违约责任;
7、遇有不可抗拒的因素不能继续执行合同时,双方可协商终止或解除合同。
六、违约责任
1、甲方未及时支付报酬超过一个月以上的,应当承担违约金为未支付报酬的20%;
2、乙方以隐瞒、欺骗的手段与甲方签订合同的,甲方可以解除本合同,乙方并应当退回已付报酬;
3、乙方违反约定终止或解除合同的,应当承担违约金为已支付报酬的20%;
4、乙方未能履行保安员工作职责,给甲方造成损失的,应当赔偿,并承担违约金为已支付报酬的20%以上。
七、其他
1、三个附件《保安员工作管理制度》、《专职保安岗位职责》、《警务室主要职责》是本合同的重要组成部分,是乙方必须遵守的特殊规章制度,是甲方对乙方考核的重要依据;
2、乙方户籍所在地址、现居住地址、联系方式等发生变化,应当及时告知甲方,以便于联系;
3、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协商作出补充规定;
4、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本合同的附件及以后的补充合同均为本合同有效补充,同具法律效应。
甲方: 乙方:
代表: 代表:
联络人: 联络人:
日期: 年 月 日 日期: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