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工制作合同通用

时间:2021-08-31

  甲方(需方):

  乙方(制作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规定,经甲乙双方平等协商,签订本合同并共同遵守执行。

  一、 甲方委托乙方制作钢骨架装饰售货亭,按甲方给乙方的电子版的'图片进行加工。技术要求:骨架为方钢骨架,外包0.8mm白钢板,亭顶部安装装饰性防腐木,其余部分为普通木质材料和彩钢材料。景观亭底部为木质地板加保温处理。售货亭侧面窗要求安装双层普通玻璃。

  二、 制作地点:由甲方指定地点。所耗水电费用由乙方承担。

  三、 合同总造价为160,000.00(壹拾陆万元整)人民币(共计10个景观亭,每个单价1.6万元整),合同签订后预付前期制作金为合同总价款的30%,计:48000.00元整。工程量完成80%付至合同总价款的70%。景观亭制作完毕验收合格后付清余款。

  四、 违约责任

  1、 制作工期:按甲方规定工期完工,逾期交货,每延

  期一天,制作方按合同金额的千分之一承担违约责任。

  2、 甲方未按期交付余额部分,制作方有余款部分货物所有权,直至所有余款结清。

  五、 执行本合同过程中,如发生纠纷,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由需方所在地法院裁决。

  六、 本合同一式肆份,甲方叁份,乙方一份,合同签订即时生效,本合同执行完毕即行失效。

  七、 要求发票按中泽地产财务要求提供票据。

  甲方(需方):

  乙方(制作方):

  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

【加工制作合同通用模板】相关文章:

1.加工制作合同模板

2.设备加工制作合同

3.装修合同通用模板

4.民事合同的通用模板

5.通用合同模板

6.加工制作合同的范本

7.加工制作合同范本

8.加工制作合同内容范本

上一篇:制作加工合同范本 下一篇:加工合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