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包方:(以下简称甲方)
承包方:(以下简称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经济合同法》和《建筑安装工程承包合同条款》的规定以及建筑工程的具体情况,经双方协商一致,签定本合同。
第一部分:工程概况
第一条:工程概况
1.1工程名称:
1.2工程地点:
1.3工程内容及承包范围:
水暖电安装、调试合格。
第二条:工期
合同签定之日起,按甲方进度要求,保证不耽误总体工期。
第三条:工程质量等级:优良
第四条:承包方式、合同价款及结算方式
4.1承包方式:包工不包料。
采用甲方与乙方协商按XX元/m2进行结算。
4.2结算方式:包工不包料。
第二部分:双方一般责任
第五条:甲方代表
5.1甲方驻施工现场代表姓名:
5.2甲方代表易人提前通知乙方。
第六条:乙方代表
6.1乙方驻施工现场代表名称:
6.2乙方代表人提前通知甲方。
第七条:甲方工作
7.1委派工作人员为现场管理代表,监督检查工程质量、进度,负责设计图纸的变更、工程质量验收及其他事宜,组织对工程竣工验收,如需变更图纸或变更已施工的工程,甲方应通知乙方。派专人协助乙方工程技术人员施工,负责与其他配套施工单位协调。
7.2甲方负责提供水源、电源,保证施工需要。
7.3甲方提供与其他工程相关资料,组织与其他施工队协调。
第八条:乙方工作
8.1向甲方代表提供进度表计划。
8.2按工程需要提供和维修一切与工程有关的设施等。
8.3搞好施工现场的安全及成品保护工作。
8.4施工期间的一切人身安全事故全由乙方负责,并负责保护甲方的一切设备、设施的完好,不得损坏甲方已装修好的成品,由乙方人员造成的设备、设施损坏,乙方负责赔偿。
8.5施工期间乙方应遵守甲方的安全生产责任制度。
第三部分:进度计划和工期
第九条:进度计划
9.1在开工前乙方根据甲方要求拟订本工程的进度表。
9.2乙方应接受甲方代表对工程进度、质量的检查和监督。
第十条:工期
10.1乙方应严格按照甲、乙双方认定的工期进行施工。
10.2因不可抗力及甲、乙方以外的原因,导致工程停建,施工合同不能继续履行,可解除合同。
第四部分:质量与验收
第十一条:施工中经检验工程质量不合格,乙方按甲方代表,质检部门的要求进行返工、修改,并承担费用。
第十二条:安装完毕,并调试合格。
第五部分:合同价款与支付
第十三条:合同价款及支付
13.1合同价款:48元/m2。
第十四条:工程款支付
14.1经双方研究,本合同签定后,乙方人员进场后,甲方按月进度付款,次月 10 日前支付上月进度款的70%。
14.2工程竣工付至进度款的80%。
14.3水暖电安装工程完工验收合格后,甲方付乙方工程结算款的97%。 14.4工程竣工验收使用后,一年保修,费用由乙方承担(不可抗力及人为因素除外)。保修期满,甲方付乙方工程结算的3%,保修期满后,如有坏损、丢失,需要进行整改维修时,人工费由甲方承担。 第十五条:违约责任
15.1甲方未能履行合同,出现以下情形之一,其经济损失由甲方承担,工期顺延。
(1)因图纸变更未能及时送达乙方;
15.2乙方未能履行合同,出现以下情形之一,造成工程延期,甲方有权要求乙方偿付违约金,每延误一天,罚款并承担相应的经济损失;
(1)不能按期或按照甲方要求完成施工任务;
(2)工程质量不符合质量要求,需要返工/返修或重做;
(3)其它违反现场操作规定的事故发生。
第十六条:合同生效与终止
本合同自签订之日起生效。在竣工结算、甲方付款完毕后,除保修条款仍生效外,其它条款即告终止,保修期满后,有关保修条款终止,甲乙双方另外签订维修合同。
第十七条: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
第十八条:本合同一式四份,甲、乙双主各执两份。
本合同签订时间: 年月日
发 包 方:承 包 方:
年月日 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