门面转让租赁合同

时间:2021-08-31

  甲方: ,身份证:

门面转让租赁合同

  乙方: ,身份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有关规定,为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关系,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的原则下经过充分协商,订立本租赁合同。

  第一条:甲方自愿将位 门面(面积约 平方米)租给乙方使用;该门面的所有人是: 房产证号: 。签订本合同时,乙方已经向前一承租人 交了门面转让费 万元,本合同签订后甲方以及门面所有人不得以任何理由向乙方收取转让费。

  第二条:租赁期限为二年,自xx年xx月xx日起至xx年xx月xx日止;

  第三条:租赁期内月租金为人民币 元,按半年计算缴纳租金。合同订立时乙方应向转租人 交纳 月的租金。此后乙方向甲方提前三天交纳第一期(按季度缴纳)的租金。合同期内,电费、水费等及经营活动产生的其他费用由乙方承担;

  第四条:乙方接手门面后有权对门面进行内外装修,合同到期后乙方可将装修物及安装得设施撤走(可要可不要 双方自己协商决定)。

  第五条:乙方在租赁期限内有权转租门面并收取转让费,转租时乙方将第三方名称告知甲方即可。转租的租金和转让费归乙方所有,甲方不得干涉。

  第六条:甲方保证对该门面有出租权,保证在乙方租赁期内不受他人干涉。如在合同期内门面的所有人收回门面,甲方承担退还剩余租金并赔偿乙方转让费和处理存货的损失。

  第七条:乙方有权提前终止本合同,但应当提前一个月通知甲方,甲方不得要求乙方赔偿。

  第八条:在本合同签订之日起满一年后,甲方可以根据门面所有人的要求提高租金,但租金的涨幅不得超过本合同约定租金的 %。超过部分,乙方不承担。涨幅超过时,甲方有权单方解除合同,且不需赔偿乙方。

  第九条:甲方不得无故提前解除合同,如乙方逾期20日不交租金,甲方可以提前收回门面,单方解除合同。

  第十条:合同期满后,甲方如继续出租该门面,则在同等条件下,乙方享有优先承租权。乙方如续租,应于合同期满前30天向甲方提出,双方另行协商,订立新的租赁合同;但是甲方可以适当提高租金但不得高于到期前一个月租金的一倍。

  第十一条:在合同期限内如因政府要求办理相关登记、管理手续,甲方应当协助乙方办理,需要时甲方应当通知门面所有人提供材料和出面协助。

  第十二条:本合同未尽事宜,甲乙双方通过协商签订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十三条:如在履行本合同中发生争议,双方协商处理,如不能达成处理协议,任何一方均可向法院提起诉讼。

  第十四条:本合同一式三份,甲乙各执一份,备案一份,经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后即生效,具有法律效力;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