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强春节期间安全稳定的工作计划

时间:2021-08-31

  为了确保节日期间的安全稳定,过一个平安祥和的节日,根据上级部门的有关要求,现就节日期间的安全稳定工作做如下安排:

  一、严格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强化责任,加强防范。全院各部门要结合自身工作实际和专业特点,召开一次专题会议,对节日期间的安全稳定工作做出具体部署,并且要组织一次安

  全检查,全面检查各级安全生产责任制的落实情况,加强重点危险部位的监控和事故隐患的整改治理,对查出的问题要立即整改,做到管理到位,责任到位,检查验收到位,整改措施到位。同时,要制定各类突发事故的应急救援预案。

  二、认真排查矛盾,做好职工思想教育工作,消除不稳定因素。各部门、各支部要妥善处理各类敏感问题,认真排查不稳定因素,对本单位可能出现的问题要想在前、防在前、思想工作做在前。要加强职工思想教育工作,教育职工不得从事不健康的活动,更不能参与各类违法活动,确保本单位的一方稳定。

  三、关心职工生活,妥善安排节日期间的生产生活。节日期间,尽量不安排加班,如确因生产繁忙,需要加班的,各部门要提前做好安排,并按有关规定把加班情况报生产经营部批准,报综合办备案。节日期间要安排好职工的生产生活,部门领导要亲自到工地和病困职工家中慰问,拿出具体措施解决实际困难,解除职工的后顾之忧。

  四、认真落实防火防盗和安全用电的各项措施。锅炉房和变电室等安全重点部位要安排专人值班。节日放假期间,各办公室一律要切断电源,关好门窗。文件、纸张等易燃物品要按要求存放整齐,各种杂物打扫干净。各类消防器材要配备齐全,并确保功能正常有效。节日期间存放在院内的自行车、摩托车要存到车棚里。

  五、做好节日期间的机动车管理。节日期间在院内停放的车辆必须停在指定位置,司机要切断车内电源并锁好车后再走,部门主管领导下班前要逐车检查,确保落实。各部门在节日期间用车必须填报《节日用车审批表》,经主管院长批准后方可在确定的时间内使用。因工作需要在节日期间要使用的车辆在办完事后要求开回院内停放,如果确属工作原因车辆需在外停放过夜,则必须存入停车场并设置安全防盗措施,部门负责人要加强监督管理,避免车辆丢失。车辆加油以满足当天使用为宜,不要过多加油,以免节日期间车辆长时间集中停放时因油箱内存油较多造成安全隐患。各部门要在9月30日前将经批准的《节日用车审批表》交报到设备物资管理部,院内车辆停放的车位由设备部和综合办统一安排,并由院车管具体负责,请各部门提前与院车管联系确定车辆停放的位置。

  所有驾驶员同志(包括有驾驶证的各级领导)在节日期间驾车一定要自觉遵守交通法规和本院车辆和驾驶员管理的各项规定,严禁疲劳驾驶和酒后驾驶,严禁驾驶“带病”车辆上路。

  严禁节日期间组织集体乘车外出旅游。对私家车节日外出旅游要做到不提倡,不控制,并且要说明责任,安全自负。

  六、严格执行外出请销假制度。节日期间凡外出旅游探亲的必须按规定请假。中层干部计划外出的,要在9月29日下班前,向综合办提出申请,统一呈报院领导批准。一般职工外出的,由各部门负责人批准,9月30日前报综合办备案。

  七、切实做好节日值班工作。值班人员要按时到岗,院领导要上岗带班。值班期间要坚守岗位,加强巡视,注意检查大院的死角及重点部位的安全,检查国旗升挂情况,对上级的通知要及时传达到位,妥善处理突发事件,做好值班交接。传达室门卫对外来人员和车辆要严格检查,认真登记,禁止社会闲散人员进入院内。节日期间安排加班的生产单位,主要领导必须值班,班组长必须上岗带班。

  八、严格落实重大问题报告制度。各部门节日期间发生的突发事件要及时向部门领导和院领导上报,上报要严格遵照程序,不得越级上报,不得虚报瞒报,否则将按规定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

  九、保持通讯畅通。院领导和各部门主要领导,节日期间手机24小时不能关闭,以便上级通知或重大事项及时传达到位。

  望各单位按照上述要求,认真做好节日期间的安全稳定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