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海洋渔业局海洋与渔业工作计划

时间:2021-08-31

  全市海洋与渔业工作指导思想:紧紧围绕全市沿海开发与经济发展大局,进一步提高海域管理的规范性和科学性,启动实施渔业现代化工程“两步走”战略,为实现渔业比农业提前一年基本实现现代化的目标奠定坚实基础,推进渔业大市向渔业强市跨越。

  xxxx年度重点工作。

  (1)海洋资源管理。坚持海洋资源开发与保护并重,组织对海域使用情况普查,开展用海项目全过程动态监测,努力保障优势产业和重点项目用海需求,着力保护和修复海洋环境。

  (2)渔业经济发展。全面启动渔业现代化工程,加强设施渔业基地、园区和水产品加工产业发展,提高渔业产业信息化水平。

  2018年主要发展目标:全市新用海域使用登记发证率100%,海域使用金应收尽收。全市完成水产品总产量10万吨,实现渔业总产值240亿元,渔业增加值95亿元,农民人均来自渔业增收55元,争取60元

  1、强化海洋资源科学监管,积极服务沿海开发战略。在继续做好海域使用日常管理、海域使用确权发证、海域使用金征收等工作的基础上,突出抓好四项工作:

  (1)积极服务项目用海。进一步做好沿海开发项目用海的服务工作,特别是推进重点建设用海项目的申报工作,加强沟通协调,全力做好跟踪服务。

  (2)全面推进海域物权制度建立。积极推进海域使用权抵押登记工作,为用海企业开拓融资渠道;加快海域使用权交易平台建设,规范海域使用权流转工作;探索建立用海项目生态补偿的机制,建立长效管理机制。

  (3)组织海域使用状况普查。对全市所有的填海、围海和构筑物用海现状进行一次普查,全面掌握实际用海界址、面积、用海类型、用海方式、实际用途、开发程度等内容。

  (4)加强海域动态监测。开展用海项目管理全过程动态监视监测,全面提升系统应用水平和服务能力,推进海域管理科学化、信息化水平。

  2、启动“两步走”工程,推进渔业现代化发展。根据“两步走”规划,大力推进设施渔业、科技渔业和质量渔业发展,努力在外向渔业和信息渔业上取得突破。

  (1)加强设施渔业基地建设。全市计划新增高效渔业面积15万亩,新增设施渔业面积5万亩。重点实施百万亩标准化鱼池改造工程,加快老旧鱼池改造;积极推广“双机一饵”、微孔增氧等现代设施渔业装备,完善水、电、路等基础设施,提高标注化健康养殖水平;加快鱼池硬质护坡建设。

  (2)加快高效渔业园区建设。全市计划新建1个省级现代渔业园区、新建5个市级现代渔业园区。进一步加大渔业科技创新基地建设,引导和鼓励科技人才、渔业规模企业、合作组织,加大渔业科技创新力度,力争上建成1-2个科技创新基地;依托渔业科研院(所)、研发中心,加快推进渔业科技成果转化平台建设,计划新建3-4个渔业科技成转化基地。

  (3)加快推进水产品加工产业发展。通过招商引资、技改扩能和资产重组,加快培植一批规模龙头企业,计划新增固定资产投资500万元以上或年销售额500万元以上的规模水产品加工企业5个;在稳定小龙虾加工,鮰鱼加工、来进料加工的基础上,重点突破烤鳗加工、罗非鱼加工、淡水鱼加工、南美白对虾加工等精深水产食品加工增加特色品种、提升产品档次。

  (4)加大无公害标准化基地建设。以无公害水产品生产基地建设、标准化健康养殖示范场建设和水产品质量安全监管为重点,全面提升渔业产品质量。全市计划新增无公害水产品生产基地5万亩,创建无公害、绿色水产品15个以上,创建国家标准化健康养殖示范场5个。

  (5)大力发展外向型渔业。巩固克氏原螯虾、斑点叉尾鮰、鳗鱼、紫菜、沙蚕、文蛤等出口拳头产品,积极扩大出品规模,抢夺更大的市场份额;利用国际水产品博览会、境外推介宣传活动、组织招商等方式,进一步扩大我市渔产品在外的知名度和影响力,拓展和开辟新的国际市场渔业发展的政策措施,创造有利于外向渔业的发展政策环境。

  (6)着力提升渔业发展信息化水平。运用现代信息控制技术,实施从苗种放养、养殖中的水环境控制、饵料投喂、病害防治的全程监控系统。加快发展鱼虾病害远程诊疗系统和测报网络,逐步建设市、县、乡、点四级鱼病信息传递网络,提高防控水平。

  3、组织实施生态修复项目,强化渔业资源保护。进一步深入贯彻执行海洋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坚持海洋开发与保护并举,落实海洋环保工作责任,努力促进全市海洋环境保护工作的新发展。

  (1)继续组织做好全市海洋环境常规项目监测,做好生态灾害的监视,编制完成全市海洋环境质量公报。

  (2)认真组织实施海洋生态修复项目,为全市沿海生态修复提供经验和示范。落实沿海县(市)海洋部门的工作责任,切实履行各自海环监管、海洋生态建设等各项职责。

  (3)继续组织实施海上渔业资源增殖放流工作,努力提高放流效率。

  (4)组织开展海洋工程项目全程执法检查。

  4、创新海监渔政管理,构建和谐海洋渔业管理环境。积极探索说理式执法新模式,创新管理方法,明确监管重点,创造和谐的海洋与渔业管理环境。

  (1)渔政执法。组织开展“护渔2018”海上执法行动,伏季休渔确保实现应休尽休,严厉打击各种违规违法生产行为,整顿渔业生产秩序;继续开展春秋两季打击电力捕鱼专项行动和常年的执法检查,在快速反映和综合治理上做文章,确保电捕鱼发生率明显下降;大力推进水生动物卫生监督工作,加强与工商、兽医卫生监督等部门配合,开展专项整治,在综合执法上下功夫,不断提高水生动物卫生监督工作水平。

  (2)海监执法。坚持岸线巡查制度,整合全市海监执法力量,扩大检查范围,加大对养殖用海违法行为打击力度,完善用海项目执法管理档案,进一步规范养殖用海秩序,维护养殖用海者的合法权益;加强对重大用海项目的监督,开展海洋工程建设项目专项执法行动,特别是要跟踪沿海发展规划确定的各类海洋工程建设项目,服务我市沿海开发;加大对海洋环境保护违法行为的查处力度,切实保护海洋环境。

  5、深化渔业安全监管,着力构建和谐渔区。以平安渔业示范县创建活动为抓手,以“打造平安渔业,构建和谐渔区”为目标,在全面落实渔业安全生产责任制的基础上,重点抓好五项工作。

  (1)全面落实渔业安全生产责任制。坚持责任内容具体化、考评指标定量化、责任追纠制度化的原则,层层签订渔业安全生产责任状,保证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确保渔业安全生产责任制落实到实处。

  (2)认真组织开展渔业安全生产大检查。按照渔业安全生产自身的规律,重点抓好重大节日和几个重要汛期前的安全大检查;切实做好事故隐患整改工作,一般隐患随查随改,重大隐患限期整改并及时上报,所有查到的隐患都严格明确隐患整改责任人,整改时限和整改措施,确保隐患整改到位。

  (3)加强渔船检验和进出港签证。认真履行船检和港监职责,按规范进行登船检验,不符合检验要求的坚决不予检验过关,不符合安全生产条件的渔船坚决不予签证放行;跟踪督查不符合安全条件的渔船,对擅自违规生产的渔船及时制止和处罚,充分履行好对渔船的监管责职。

  (4)提高渔业海难事故救助效率。在提高市信息指挥中心效能的基础上,督促各县(市、区)加强信息系统在人员、资金以及制度上的全面到位,确保全市渔业安全信息系统发挥应有的作用;进一步加强渔船编组生产督查力度,严格督促渔业主管部门、基层渔业单位以及广大渔民切实执行编组生产,坚决确保渔船编组生产制度落实到位。

  (5)加强渔业安全宣传教育和技能培训。认真组织“安全生产月”宣传活动,以广泛宣传《渔业港口和渔业船舶管理条例》为重点,创新活动内容和方式,扩大声势,注重实效;加强对渔民安全技能和法律知识的培训,培训与教育结合,努力提高培训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