督学责任区的工作计划

时间:2021-08-31

  为加强对中小学的监督指导,认真做好20xx年全市督学责任区工作,更好地促进教育事业科学和谐发展,特制定本工作计划。 以党的十八大及其历次全会精神为指导,责任区督学遵循依法监督、正确指导、及时反馈、深入调研、合理建议的工作方针,督促和引导中小学校贯彻执行教育法律法规和教育方针、政策,进一步规范办学行为,全面推行素质教育,不断提高教育教学质量和学校管理水平,促进我市教育事业持续健康发展。

  1、规范开展督学责任区工作。

  抓好业务培训,熟悉政策理论知识,切实提高督学队伍专业化水平。加大工作力度,切实把督学责任区制度建设引向深入,努力争创市督学责任区示范点。

  2、督促学校在按规定时间内于学校门口显著位置悬挂好责任区督学公示牌。

  3、每月至少开展两次以上随访督导工作。

  每学期的督导工作要覆盖到责任区内所有学校。要开展随机听课,每人每月在责任区中小学听课不少于10节。

  4、开展专项督导工作时,督导前要下发督导通知书。

  督查时要认真填写督导检查记录;对部分存在问题的学校要及时下发督导整改通知书,并将整改落实情况报送市教育局督导室。

  5、加强督学责任区宣传工作。

  每月向督导室报送1—3篇教育督导工作信息,实现教育督导信息的及时反馈和交流。同时,乡镇督学责任区每月提交一份督导报告,每学期提交一篇督学责任区督导工作总结

  6、要结合本地实际,深入责任区中小学。

  对责任区中小学校规范办学行为、学校教育教学常规工作管理、教师补课和有偿家教行为、学校项目建设与教学设备使用、校园周边环境及安全等方面情况进行随机督导。

  7、对群众反映、投诉的有关教育问题要及时登记。

  并协助学校核实情况,督促学校及时处理、解决,还要及时总结、推广责任区内各中小学校的教育教学和管理经验,提高责任区中小学整体办学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