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xx年我村卫生室各项工作,将在乡卫生院、村民委以及上级业务部门的正确领导下,以“十二五”重要思想和科学的发展观为指导,紧紧围绕全乡卫生工作会议精神和20xx年度各项工作任务,进一步加强业务学习及加大卫生工作宣传力度,确保我村卫生工作各项任务指标全面落实,现将工作计划提出如下:
一、行政管理
1、年初有工作计划,年中有自查报告和半年总结,年终有总结和考核自查报告。
2、每季度向村领导汇报工作一此,各种制度上墙,按时完成各种材料上报工作。
3、使用统一的基本医疗、疾病预防控制、妇幼卫生、健康教育、工作督导等工作登记表、卡、册、档案规范管理。
4、积极开展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宣传及医疗服务工作,积极参加药品统一代购及乡村一体化管理。
5、按时参加例会及业务学习培训,并作好学习笔记。
二、疾病预防控制
1、认真作好疾病预防控制的健康教育宣传工作,严格执行传染病防治法,按时上报疫情,报告率100%,严防传染病的发生及爆发流行。
2、计划免疫工作:按时通知和督促接种对象进行疫苗接种,按计划完成各苗的接种任务。
3、积极参加上级安排的计划外各种疫苗活动。
4、按时完成上级布置的各项任务。
5、认真作好结核病人治疗的全程督导免费,督导率100%。
6、及时上报本村死亡人员、发热病人。
三、妇幼卫生工作
1、及时准确上报本村的孕妇数及出生情况,认真填写及开展高危孕妇的筛查,确保各项任务指标的全面完成。
2、认真做好妇幼卫生知识及降消项目的宣传工作,村宣传覆盖面达100%,孕妇知晓率100%(外出除外)。
3、按时准确上报各种报表,资料存根等进行归档保存。
4、做好孕产妇的转诊工作。
四、医疗工作
1、遵守职业道德和医德医风规范以及村卫生室的各项管理制度,严格按照操作规程开展医务服务工作。
2、处方书写规范,用药、收费合理,配伍正确,并有病情和治 疗记录。医疗垃圾及时正确处理并完善记录备查。
3、热情接待病人,不得推诿病人和拒绝出诊,做好病人的转诊工作。
4、做好农村新型合作医疗工作的宣传动员工作,让农民得实惠。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三中、四中全会精神,从全面建设小康社会、构建和谐社会的实际出发,坚持新时期卫生工作方针,加大农村卫生投入,合理配置卫生资源,改善基础设施,提高村卫生所医疗保健水平和公共卫生服务能力,逐步解决农民“看病贵、看病难”的问题,不断提高农民的健康水平和生活质量,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
二、目标任务
根据中共XX县县委办公室 XX县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15年新农村建设为民办实事项目》的通知精神,2015年全县30个村卫生所经过规范化建设,达到《村卫生所基本标准》的要求。
三、工作步骤
第一季度:根据本乡(镇、街道)实际情况,结合县新农村建设村,确定本年度列入村卫生所规范化建设的名单。
第二季度:按照《村卫生所基本标准》的要求,完成村卫生所的房屋、设备、药品等基础建设。
第三季度:建立健全各项规章制度,乡村医生积极参加各种业务培训,提高业务水平。
第四季度:卫生局对全县规范化建设的村卫生所进行考核验收。
四、措施与要求
1、加强领导。各乡(镇)卫生院要高度重视,将村卫生所规范化建设作为做好农村卫生工作的一项重要任务,争取当地政府的重视与支持。要成立组织机构,加强领导、广泛宣传、精心部署、统筹协调,从组织上、资金上、措施上保证该项工作的全面落实。
2、制订工作计划。各乡(镇)卫生院要根据本乡(镇、街道)的实际情况,制定切实可行的`工作计划。除乡(镇)卫生院所在地外,原则上每个行政村设置一个村卫生所,并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加强对村卫生所和乡村医生的管理。各乡(镇)卫生院工作计划应于3月31日前上报我局医政股。
3、每月上报进度。各卫生院要将村卫生所规范化建设情况于每月28日前上报我局医政股,我局于每月30日前向上级汇报工作开展情况。
4、加强监督管理。各乡(镇)卫生院在加强村卫生所(室)规范化建设的同时,要按照有关卫生法律法规的要求,加强对村卫生所(室)的监督管理,重点对医疗操作规程、医疗安全与质量、合理用药、一次性医疗用品、医疗器械消毒等进行指导与检查。
5、奖励措施。经考核验收达到村卫生所规范化标准的村所,县政府给予奖励每个村所3000元,用于增添设备及房屋修缮费用。
一、工作目标
通过建设标准化和规范化村卫生室,进一步建立健全农村医疗预防保健网底,全面推行乡村卫生服务一体化管理,村卫生室工作计划。使全县村级卫生室服务能力明显提升,医疗活动明显规范,公益性质得到体现。为实施新农合门诊统筹奠定基础,从而满足人民群众预防保健及基本医疗服务需求。
二、指导思想
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坚持“预防为主、以农村为重点”的卫生工作方针,深化农村卫生体制改革,优化农村卫生资源配置,逐步缩小城乡卫生差距,满足农民不同层次的医疗卫生服务需求,从整体上提高农民的健康水平和生活质量。
三、建设范围
全县所有尚未建成标准化村卫生室的行政村,原则上均应按“一村一室,”的要求,全面建设规范化村卫生室。未设置村卫生室的行政村,其基本医疗、防、保健服务由卫生(分)院或相邻村卫生室提供。人口超过1000人,且交通不便的行政村,可增设一个卫生室。
四、创建方式
(一)建设标准。规范化村卫生室医疗用房使用面积不低于60平方米,实行诊室、药房、治疗室和观察室四室分开。
(二)选址要求。规范化村卫生室应建在人口集中、交通方便、便于群众就医的处所,原则上设在村部或学校附近。以当地群众步行30分钟能到达为宜,医疗机构之间应保持适当距离。
(三)运行管理。规范化村卫生室为非营利性医疗机构,由乡镇卫生院按照“八统一、两独立”的原则,对其人员、业务、药品、财务等实行一体化管理,即:统一机构设置、统一房屋建设、统一人员准入、统一药械购销、统一财务管理、统一业务管理、统一制度建设、统一档案规范、财务独立核算、责任独立承担,工作计划《村卫生室工作计划》。规范化村卫生室经考核合格,可确定为新型农村合作医疗门诊统筹定点医疗机构。
五、工作步骤
(一)试点阶段(20*年2月至20*年5月)
县卫生局选择一个乡镇进行规范化村卫生室建设试点,并总结试点工作经验。
(二)全面建设阶段(20*年5月至2011年)
在试点的基础上,全面进行规范化村卫生室建设,12月份推行乡村卫生服务一体化管理工作,使全县三级医疗预防保健网走上标准化、规范化、制度化的轨道。为全面推行新型农村合作医疗门诊统筹奠定基础。
六、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开展规范化村卫生室建设是县委、县政府坚持“预防为主、以农村为重点”卫生工作方针,关心农民健康、保护农村生产力的具体体现,各地、各有关部门要从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落实科学发展观的高度,充分认识做好规范化村卫生室建设,推行乡村卫生服务一体化管理的重要性和必要性,高度重视,加强领导,确保规范化村卫生室建设任务如期完成。
(二)明确职责。规范化村卫生室建设是卫生民生工程的重要组成部分,涉及面广,工作量大,时间紧,任务重,各地、各有关部门要相互协调,相互配合。县卫生部门负责制订全县规范化村卫生室建设总体规划和乡村卫生服务一体化管理工作制度,指导各乡镇规范化村卫生室建设工作。,负责制订辖区内规范化村卫生室建设具体规划,并组织落实规范化村卫生室建设工作,及时解决规范化村卫生室建设过程中出现的问题。各村民委员会要为规范化村卫生室提供良好环境。
(三)加强督导。建设“院建院管”的规范化村卫生室,推行乡村卫生服务一体化管理,是全面实施新型农村合作医疗门诊统筹的前提和基础,是解决广大农民“看病难、看病贵”问题的重要举措。加强乡医的培训、鼓励乡村医生进行学历进修,承担公共卫生任务的乡医,由乡镇卫生院进行考核,对完成任务较好的、考核合格的给予公共卫生劳务补助,加强对农村卫生室的监督管理,规范其医务行为,严厉查处违规事件,保障其医疗卫生服务质量,推动规范化村卫生室建设工作顺利开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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