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展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工作计划

时间:2021-08-31

  各村(场)、乡直有关单位:

开展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工作计划

  根据县政府办《关于印发xx县进一步开展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实施的通知》(光政办[20**]34号)文件要求,结合我乡实际,现就关于进一步开展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工作,提出以下实施意见:

  一、加强领导,认真抓好隐患排查治理工作。

  为全面落实20**年全国安全生产“隐患治理年”各项工作要求,认真抓好隐患排查治理工作,乡政府决定成立华桥乡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领导小组,由分管全乡安全生产工作的乡党委委员、武装部长郑勇同志任组长,乡党委副书记曾宪辉、乡政府副乡长陈筱生、乡派出所所长吴春源分别担任副组长,乡安全生产办、经济发展办、农机公路站、国土资源所、建设站、派出所、华桥中学、华桥中心小学等部门负责人为成员。下设办公室,挂靠乡安办,由乡安办负责联系。各村(场)乡直各有关单位也应成立相应的领导小组,确保抓好隐患排查治理工作。

  二、排查治理范围。

  各村(场)、乡直各单位的全部生产经营单位。主要包括:

  1、非煤矿山、石油、烟花爆竹、建筑施工、民爆器材、电力等企业;

  2、道路交通重点监控路段;

  3、农机、水利等行业的企业、单位、场所;

  4、公共娱乐场所、学校、劳动密集型企业等人员密集场所;

  5、锅炉、压力容器、压力管道、起重机械、厂(场)内机动车辆等特种设备;

  6、易受台风、暴雨、洪水、雷电、泥石流、山体滑坡等自然灾害影响的企业、单位和场所。

  三、排查治理内容。

  1、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规章制度、规程标准的贯彻执行情况;

  2、安全生产责任制建立及落实情况;

  3、企业安全生产重要设施、装备和关键设备、装置的完好状况及日常管理维护、保养情况,劳动防护用品的配备和使用情况;

  4、对存在较大危险因素的生产经营场所以及重点环节、部位重大危险源普查建档、风险辨别、监控预警制度的建设及措施落实情况;

  5、事故报告、处理及对有关责任人的责任追究情况;

  6、安全基础工作及教育培训情况,安全管理人员和特种作业人员的持证上岗情况和生产一线职工的教育培训情况;

  7、应急预案制度、演练和应急救援物资、设备配备及维护情况;

  8、新建、改建、扩建工程项目的安全“三同时”(安全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志投产和使用)执行情况;

  9、道路设计、建设、维护及交通安全设施设置等情况;

  10、对企业周边或作业过程中存在的易由自然灾害引发事故灾难的危险点排查、防范和治理情况等。

  四、严格落实各级安全责任制,加大管理、监督和检查力度。

  为切实抓好隐患排查治理工作,乡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领导小组决定开展全乡安全大检查。乡安全大检查共分4个检查组:

  一是学校安全组,由乡党委副书记曾宪辉同志任组长,责任人:何仙兰、李国平、黄政保,负责排查并整治全乡学校的安全隐患;

  二是矿山及建筑建材组,由分管领导乡党委委员、武装部部长郑勇同志任组长,责任人:林玉清、江荣华、林潮,负责排查并整治全乡境内的矿山及建筑施工企业的安全隐患;

  三是企业安全生产组,由乡政府副乡长陈筱生任组长,责任人:黄九云、林玉清、陈希贤,负责企业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整改工作;

  四是道路交通组,由乡公安派出所所长吴春源同志任组长,责任人:熊国龙、黄麟辉、陈祖林,负责开展农村道路交通安全违章行为整治和道路交通安全宣传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