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认真贯彻落实上级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一系列决策部署,紧紧围绕科学发展、安全发展主题,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树立以人为本、安全发展的理念,健全责任体系,加强隐患排查治理和事故防范,强化目标管理,加大监督检查,全面落实水利安全生产各项措施,促进全县水利安全生产形势的持续好转,确保全县水利系统安全无事故。现结合我局安全生产工作实际,特制定2014年安全生产工作计划:
一、总体要求和目标
20**年安全生产工作,以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全会和中央、省、市、县领导关于安全生产工作一系列重要讲话精神为指导,强化安全生产“红线”意识和责任意识,强化职能监管责任,落实安全生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的要求,坚持以人为本、安全第一理念,坚持科学发展,安全发展,健全责任体系,全面开展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着力加强水利安全生产长效机制建设和提高全员安全素质,以更大的力度、扎实的作风、严厉的要求、科学的方法,切实加强安全生产各项工作,推动全县水利安全形势持续稳定好转。全县水利系统杜绝重特大事故、较大和一般事故,安全生产工作各类事故控制数为零。
二、主要工作任务
(一)强化组织领导。按照科学发展、安全发展的要求,健全组织,落实安全监管制度,把安全生产工作列入局领导班子重要议事日程,建立健全安全生产目标管理机构,及时调整充实局安全生产领导小组,落实专职(兼职)安全生产管理员,确保人员、职能、责任、经费“四落实”。
(二)强化宣传培训。积极开展主题宣传,充分利用媒体,搭建形式多样、特色鲜明的安全生产教育平台,抓好日常宣传和集中宣传。继续深化“安全生产月”活动,加强对安全监管人员、施工生产人员,特别是一线作业人员、新职工和农民工的安全培训工作,规范培训内容,提高培训质量,健全培训档案。
(三)强化防汛保安工作。落实以行政首长负责制为核心的水库大坝安全责任制和水库安全运行管理制度,健全水库大坝安全管理应急预案,全力推进病险水库除险加固工作,加大水库汛期排查督办力度,落实水库安全责任、管理措施、看护人员、日常巡查,严防垮塌事故。全面落实度汛措施,特别是加强病险水库、重点水利工程和在建水利水电工程的安全监管力度,对存在度汛安全隐患的及时研究对策,落实防汛责任制、防汛抢险队伍和物资储备,防患于未然。落实防山洪、防泥石流、滑坡等灾害的各项措施,完善应急预案,严防引发事故灾难。开展汛期、重大活动节假日的安全生产专项检查和隐患排查,消除各类事故隐患,落实各项安全防范措施,加强值班和巡查,防止发生重特大安全事故。
(四)强化监管执法。深化重点领域安全生产监管和专项整治。抓好水利工程运行安全监督管理,落实水库、水闸和泵站等水利工程安全责任制,加强对工程运行安全管理规章制度、安全监测巡查、管护人员安全教育培训等情况的监督检查,确保工程运行安全。开展水利工程建设领域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强化对各类在建水利工程项目施工现场的安全监管,确保施工安全。打击非法违法生产建设经营行为。严厉打击治理违反水利工程建设程序、水利建设安全生产准入条件和安全设施“三同时“规定的在建项目。严厉打击河道非法采砂行为,强化停产整顿、关闭取缔、从重处罚和厉行问责的“四个一律”打非措施,将“打非治违”专项行动进一步引向深入。
(五)强化安全责任落实。强化局安全生产监管工作,做到局长对安全生产工作亲自抓,负总责;分管安全生产副局长具体抓,层层分解和落实安全生产监管责任;切实落实水库、大坝、病险水库、除险加固、在建农村水电站的安全生产监管责任制和大规模水利建设党政安全生产监管职责;督促水利工程建设项目法人、勘测设计、施工、监理单位和水利工程管理单位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完善水利工程施工现场及施工设施安全管理制度,规范安全要求,建立科学的安全事故预防体系。进一步完善水利安全生产目标责任考核机制,严格落实“一票否决”制度。依据《福建省水利安全生产考核管理办法》,结合年度水利工作目标任务绩效考评,对安全生产目标管理情况进行同步考核,促进安全生产监管责任落实。
(六)强化监督检查。加大安全生产监督检查力度,把安全生产监督检查作为一项日常工作来抓,做到制度化、常态化。按照上级水利部门的要求,结合汛前自查,组织安全生产专项检查督查,对在建水利工程和运行管理单位逐一排查,不留盲区和死角。严格实行“谁检查、谁签字、谁负责”,建立隐患排查治理台账。要把责任体系建立、安全生产检查和隐患排查治理作为监管的重点进行检查抽查。
(七)强化应急管理。建立局应急指挥机构、工作机构及其职责。完善应急值守信息报告和突发事件信息发布制度,落实重大危险源监控制度,加强宣传培训教育,开展应急救援演练,完善安全生产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增强预案的针对性和可操作性,落实应急救援队伍、装备、物资,强化应急协调联动和快速反应,有效提升处置突发事件的能力和水平。
三、主要措施
(一)强化安全发展理念。各单位要牢固树立以人为本、安全发展的理念,充分认识安全生产工作的极端重要性、复杂性、艰巨性,警钟常鸣,居安思危,坚决克服盲目乐观,麻痹松懈思想,切实增强做好安全生产工作的紧迫感、责任感,强化组织领导,加大工作力度,切实把各项责任落实到位,把各项工作措施落到实处。各单位要围绕年度安全生产工作重点,层层分解任务,明确工作目标,全面形成纵向到底、横向到边的安全生产责任制。强化应急值守,加强节日期间值班值守,严格执行领导干部到岗带班,落实24小时专人值班制度,确保信息渠道畅通、指挥有力,处理及时,促使安全生产工作的落实。
(二)深入重点领域安全监管。严格水利安全生产条件准入,严禁无证操作和“三违”行为;加强水利工程建设安全监管,开展以防坍塌、高处坠落等为主要内容的安全生产专项整治;抓好水利工程运行安全管理,加强病险水库除险加固安全监管;落实农村水电安全生产双主体责任;加大重点领域、薄弱环节、汛期、重大活动和重要节日等重要时段安全生产监督检查力度,建立检查档案,落实检查责任,规范检查内容,促进各级水行政主管部门的安全监管。
(三)深化安全隐患排查治理。以“安全生产年”为主线,把隐患排查治理作为贯穿全年安全生产工作的一项主要工作切实抓紧抓好,积极推进隐患整改工作,确保整改责任、资金、措施、期限和预案到位。要集中力量对重点部位、关键环节、重要时期安全生产大检查,逐步实现安全工作制度化、规范化。深入开展安全隐患排查专项整治。做到有规划、有部署、有目标、有措施、有责任分工和责任人。要突出重点,做好水利工程及在建工程的安全整治,巩固并深化专项整治的成效。
(四)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强化水利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落实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的责任,着力推动“一岗双责”。强化岗位、职工安全责任,逐级逐岗逐人签订安全生产责任状,把安全生产责任落实到各个环节、岗位和人员。进一步强化水利工程项目法人、勘察设计、施工、监理和水利工程管理单位的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的落实。健全安全管理机构,完善管理制度建设,确保安全投入、安全管理、安全装备、教育培训等措施落实到位。
(五)全面落实安全生产各项规章制度。各单位要针对安全生产工作中存在的突出矛盾和问题,要进一步明确安全生产任务和责任,落实会议制度、联合执法制度、隐患排查治理制度、安全生产行政问责制度等各项安全生产制度,完善分析考评考核制度,强化预警、警告、约谈、“一票否决”等约束机制,严格落实安全生产目标责任;要结合本单位的实际,始终做到安全生产与水利发展各项工作同规划、同部署、同推进。各单位每季度至少要召开一次安全生产及防范重特大安全事故工作会议,分析、布置、督促、检查本单位防范重特大安全事故的工作。规范信息报送制度,加强安全生产信息报送,及时准确报送各种安全生产报表、总结和事故信息,不得漏报、瞒报和拖延不报。
(六)严格事故追究和行政问责。要严肃生产安全事故调查处理,按照“四不放过”的原则,严肃追究有关事故责任人的责任。要加大事前责任追究的力度,对不能全面履行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打击非法违法不力、落实安全生产防范措施不到位、排查治理安全隐患不彻底的,视同发生安全生产事故进行问责。对履行职责做出显著成绩的予以表彰和奖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