街道消防安全的管理工作计划

时间:2021-08-31

全体干部、工作员:

街道消防安全的管理工作计划

  为进一步提高我街道消防安全管理工作水平,确保人民群众生命和财产安全,维护社会面稳定,经街道办事处研究,根据我街道相关运行机制的变化,按照上级各部门的工作要求,决定制定2017年度后宅街道消防安全管理工作计划。

  一、组织体系

  根据人事及分工情况调整,确定后宅街道消防安全管理工作委员会。

  主 任:xx

  副主任:xx

  成 员:xx

  二、工作框架及流程、职责

  1、各公共区域社区、村(居)网格长、网格员。

  职 责:各公共区域、社区、村(居)网格长为联系责任网格内消防安全管理工作第一责任人,网格员在网格长的领导下,协助网格长工作。

  ①网格长应对网格内的消防安全管理工作做到底数清、情况明,每个月对网格内所有居住出租房、人员密集场所、公共场所进行一次消防安全检查;②发现消防安全隐患,当场要求整改,对无法当场整改的,开具《消防安全隐患限期整改通知书》,并在规定期限内上门复检,对拒不整改或整改仍不到位的,上报街道消防工作站;③检查中如发现存在重大消防安全隐患,不立即整改,将对人身、财产安全造成危险的,立即采取应急措施,并同时上报街道消防工作站;④做好每个月的巡查工作台账记录,工作情况通过智慧城市系统上传;⑤发挥“1+1+x”的机制功能,组织和督促社区、村(居)两委及网格内各种配套组织、志愿者共同参与,做好消防安全管理工作;⑥组织和督促落实好各种《消防安全责任书》的签订,并上交街道消防工作站,分类建档;⑦每季度组织人员对社区、村(居)的消防器材、设施进行一次检查,确保处于完好的工作状态;⑧落实好社区、村(居)微型消防站的人员、装备管理,确保扑灭初火的反应能力;⑨对外包服务队通报的消防安全隐患进行整改,整改情况上报街道消防工作站。

  2、各公共区域、村(居)消防安全协管员。

  (1)配合外包保安工作人员对辖区内居住出租房消防安全和居住申报登记工作进行检查。

  (2)对外包保安服务队在巡查中发现并发出消防安全隐患《限期整改通知书》的消防安全隐患,督促相关责任人及时整改,在规定期限内未及时整改的,立即上报外包保安服务队。

  (3)日常生活中关注本辖区外来人口及出租房屋租赁情况的变动,每月10日实行“零报告”制度,及时将变动情况上报外包保安工作人员。

  (4)协助街道办事处和外包保安服务队其他工作。

  3、外包保安服务队。

  (1)按街道外包服务招标合同规定,按约定工作量和频率,每月、每季度对全街道所有宗教活动场所、市属事业单位、学校、医院、供电所、居住出租房、二手出租房、公寓楼、人员密集场所、娱乐性经营场所、网吧、宾馆进行消防安全检查。

  (2)在公共区域、社区和村(居)消防安全协管员的配合下,对居住出租房进行消防安全检查,发现消防安全隐患,责令当场整改,对不能当场整改的,开出《消防安全隐患限期整改通知书》,并在规定时间内进行复检,对拒不整改的或整改不到位的,上报街道消防工作站。

  (3)按消防安全管理工作要求,对所有消防安全管理的台账、检查记录、整改记录分类建档保管。

  (4)每月对各公共区域、社区、村(居)消防安全协管员工作情况进行考核,考核结果上报街道消防工作站。

  4、消防工作站。

  (1)对各网格长、网格员和保安服务队上报的整改不到位或拒不整改居所督促进行整改,对不配合的或存在严重消防安全隐患的居所,函告派出所或消防支队依法处理。

  (2)每月结合外包服务队考核意见,对各村居及公共网格消防安全管理员的工作进行抽检和督查,并出具书面考核意见。

  (3)每月对保安服务队消防安全工作进行检查和考核,并出具书面考核意见。

  (4)对每一起火灾都进行消防安全管理责任倒查,并视情报街道纪工委处理。

  (5)每季对重点消防安全单位、二手房、公寓楼和已完成消防安全整治居所进行一次抽检和督查。

  (6)每季度一次对所有火灾处警情况进行一次梳理和分析,提出有针对性的工作重点和方法。

  三、2017年消防安全管理工作目标

  1、在街道消防安全委员会的领导下,以消防工作站为主阵地,整合网格内各力量和外包服务保安队、消防安全协管员力量,完成机制运作上的有效磨合,形成网格力量和外包服务互补的“两条腿”走路的消防安全管理模式。

  2、有效提高街道整体的消防安全管理工作水平,确保2017年度不发生消防火灾死亡事故,不发生重大财产损失的消防安全责任事故。

  3、确定一至三个村(居),建立消防安全示范村(居),进行人防和技防相结合的消防安全保障机制,探索推广和完善的可行性。

  4、建设街道消防安全培训学校,大力开展对各企业主、出租房房东、外来务工人员消防自救和扑灭初火能力的培训,在此基础上探索和研讨全员轮训的可能性。

  5、按上级消安委要求,对新成立的社区,整合资源,建立微型消防站。

  四、督查和追责

  1、发生消防安全责任事故的,街道纪工委和消防工作站一律启动调查追责程序。

  2、每月严格按外包合同,对外包保安服务队进行考核,考核结果报街道领导批准后通知财办执行。

  3、每月最少一次,由街道班子领导带队,对消防安全进行一次督查活动。

  4、每年对所有村居和公共网格的消防安全协管员进行一次考核,对不胜任人员,建议工作片及相应网格做出调整。

  5、每月由网格办和消防工作站对各网格责任人的消防安全检查工作进行督查,并视情进行处理,必要时报纪工委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