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关于做好排查阶段五项重点工作的通知》(涡纪办47号)文件精神,结合本单位实际,现就开展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排查工作提出如下实施方案。
一、排查工作的目标
排查问题是开展专项治理工作的重要步骤和基础,对照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以高度负责的态度,精心组织,认真查找,工程建设领域关键和重点部位存在的突出问题。
掌握情况,摸清底细,针对发现的问题,从制度建设,权利制约和监督,行政监管,市场环境等方面,分析原因,查找漏洞,提出有针对性的治理措施和要求。求真务实,确保排查工作取得实效。为建立健全防治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长效机制奠定基础。
二、排查工作的范围和重点
(一)、排查范围
以1月1日至12月31日期间立项,在建和竣工的建设项目进行一次全面排查。排查工作以政府投资和使用国有资金的项目为重点,兼顾其他款项目。对投资总额50万元以上的项目情况进行逐个排查,对投资总额500万元以上的项目(来源:)情况进行重点排查。
(二)、排查重点
1、工程建设项目决策是否依法合规,是否存在违规审批擅自调整投资计划、未批先建、决策失误造成重大损失等问题。
2、土地使用权和矿业权管理是否合法合规,经营性用地和工业用地招拍挂出让制度是否落实,是否存在非法批地、低价出让土地以及违法违规审批和出让土地、采矿权等问题。
3、规划许可及程序是否合法合规,是否存在违规变更规划和改变土地用途等问题。
4、招标投标活动是否合法合规,是否存在规避招标、虚假招标、围标串标、评标不公、监管不力等问题。
5、工程建设实施和工程质量的管理是否合法合规,是否存在转包和违法分包、擅自改变项目建设规模和内容、施工监管不到位、工程质量低劣、安全生产领导责任制不落实等问题。
6、物资采购和资金管理是否合法合规,是否存在物资采购监管薄弱、违规使用资金以及工程严重超概算等问题。
7、工程建设项目信息是否公开透明,招标投标违法行为公告制度是否建立并得到落实。
8、有关投诉和举报是否得到及时受理,工程建设领域违纪违法案件是否及时得到严肃查处。
9、其他投资项目,主要排查核准、备案、用地、规划、环评、质量、安全生产等情况。
三、排查的时间和方式
排查工作自12月开始至20xx年3月结束,以自查自纠为主,按照县专项治理工作领导小组制定的工作方案所明确的自查标准,梳理自查项目,建立项目排查名帐,填制自查情况表,认真开展自查自纠及时汇总自查情况,认真审核,形成自查报告,上报县专项治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做好县专项治理工作领导小组的重点抽查工作。
四、工作要求
严格工作责任,高度重视排查工作,加强组织领导,确保全面排查不留死角,不去过场,真抓实干,求真务实,按照规定的范围和标准,彻底清查找准问题,认真整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