培训学校学员管理制度3篇
要管理好培训学校的学员,就要建立起完整的管理制度的,保障学员圆满完成培训任务。本文是小编整理的培训学校学员管理条例,欢迎参阅。
1、学员要自觉遵守上课时间。学员迟到,上课时间不顺延。
2、凡是本校学员,原则上不允许请假,如因特殊情况(病假、重要事项、突发事件等),应提前一天打电话通知学校,方可顺延课时。当天请假扣除当堂课的10%管理费。无故旷课,计算课时费。
3、退费学员,必须提前一天打电话或到校申请办理退费手续(持凭据),否则计课时。财务处审核无误后,扣除实际学习的课时费用,退还余款或转费。退费时间为每周一、周五下午1点至6点。
4、为了保证学员的学习进度,请您提前一周续交学费,学生旷课计课时。
5、学校禁止学员携带易燃易爆物品及危险品。学员家长要保管好自己的车辆和贵重物品,如有丢失由本人负责。未成年人到校上课(去卫生间)必须有监护人接送,如有特殊情况,请提前与老师沟通。学员在校期间及离校后发生的一切事故学校不承担任何责任。
6、上课前学员或家长请到考勤处领取听课证;小组课学员不允许串班和代领听课证。
7、学员因特殊情况提出调班,请提前到教务处申请,审批后方可办理。
8、凡我校学员如果参加本专业教师组织的专业考级、比赛表演等活动都必须提前报请学校批准,由带队老师与学校签订授权书后,方可实施。未经学校批准组织的专业考级、比赛表演等活动,由此引发的.经济纠纷、不安全因素等不良后果,学校不承担任何责任。
9、奖励政策:凡本基地学员购买秦牌古筝打7.8折,赠送配件礼盒一个(调音器、袁莎古筝演奏入门教学dvd光盘、假指甲、清洁刷),赠送价值180元凳式筝架一副。凡一次性交齐半学年学费的学员,赠送一个月陪练(4课时);凡一次性交齐一年学费的学员,赠送一个月课时(4课时);一次性交齐两年学费的,赠送三个月的课时(12课时)。
(注:每周一课时/60分钟,一个月按照4课时计算,一学年为48课时。
如果中途申请退费,不享有任何赠送政策。)
10、因教师教学质量及其他相关问题,学校有权调换教师;根据不同情况学校有权合并班级。
11、上述规定最终解释权归中国民族器乐学会古筝培训基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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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考勤与请假制度
1、学员参加学校统一安排、组织的各项教学活动都实行考勤。因故不能参加者必须请假,未经请假或超假者一律按旷课处理。
2、学员因病需请假,必须持医院有关证明,病假超过教学计划课时的百分之三十不能参加培训考试。
3、学员一般不准请事假,如遇特殊情况必须经本人所在单位许可,校方酌情准假。
4、请假一天内由班主任批准;二至六天内由培训部批准;六天以上由主管校领导批准。
5、请假者必须按规定办理请假手续,不许口头请假和代请。
6、学员请假理由必须真实,如发现有欺骗行为者,要进行批评教育,严重者可做退学处理。
7、学员考勤由班主任掌握,每天要点名,填写出勤记录,学员出勤情况记入本人学习档案。
8、不经准假擅自离校者,按自动退学处理。
二、教室管理制度
1、教室由教务科统一分配,班级使用并负责管理,任何部门和个人不得随意占用。
2、教室内配备的桌椅,严禁搬回宿舍或挪做工它用。
3、爱护教室的各种设备,无故损坏公物要按价赔偿,并根据情节给予纪律处分。离开教室要关窗、闭灯、锁门。
4、任课教师进入教室上课,学员要起立致敬,待任课教师答礼后方可坐下,下课时,待任课教师允许后方可离开教室。
5、学员上课时要脱帽,衣着要整洁,不准穿背心、短裤、拖鞋和围巾上课。学员上课时BP机、手机等通讯设备要关闭。不准在教师上课时发出声响。
6、学员上课时要注意听讲,不看与本课无关的书籍,不喧哗、不喝水,姿势端正,保持课堂肃静。对违犯课堂纪律的学员,任课教师要予以制止或批评教育,严重者可令其退出课堂。
7、任课教师提问时,学员要起立并认真回答问题,学员课堂发问应先举手,任课教师同意后方可起立发言。提倡学员与任课教师交流,对任课教师的讲解或解答有不同意见时,可在课后找任课教师讨论,不在课堂上辩论。
8、上课时间不准找人,无关人员不得进入教室。
9、要保持肃静、严禁喧哗、打闹等,酗酒后不准进入教室。
10、不准在黑板、桌椅、墙壁上乱写、乱画,严禁随地吐痰、乱扔纸屑杂物等。要保持室内卫生。
11、值日生要认真清扫教室,及时擦黑板。认真为任课教师服务。
12、培训结束时班级要组织学员对教室进行一次全面清扫,清洁完备后交教务科验收。
三、就餐制度
1、学员应在学校规定的食堂就餐。就餐时要按顺序排队,不许夹楔、拥挤等。
2、学员不得在食堂大声喧哗,不得与食堂工作人员发生争执,有问题及时向班主任、学校反映解决。
3、学员应爱惜粮食和就餐公共设施,剩菜剩饭倒入指定地点,不得直接倒在桌面和地下。
4、学员不准邀请本校中专学生在食堂或寝室酿酒。
四、会客制度
1、在上课及学校组织的集体活动时间不得会客。
2、会客时间为每天课外活动时间。
一、 课堂纪律
1、 上课、上机凭听课证,中心将不定期的检查,无证不得听课上机;
2、 点名:每次课由任课教师和辅导教师点名,旷课、请假累计超过3次者,将不允许申请延期学习;
二、 机房纪律
1、 上机时凭学员证对号入座,以后上机时座位不得调整,不准迟到早退;
2、 上机凭听课证,无证不得进入机房;
3、 学员须持本人听课证、上机卡上机,若将证件转交他人,取消其上课资格,且不允许延期;
4、 机房内不允许抽烟、吃东西,不允许随地吐痰,不允许穿拖鞋,不允许大声喧哗;
5、 按照教师布置的上机内容上机,若有问题,请及时向辅导老师提出;
6、 如发现学员利用上课时间在机房上网聊天、看电影和看其它和学习无关的网站,则由机房值班教师或辅导教师没收其证件,一周内不允许上机,且不允许申请延期学习 。
三、退费
1、 原则上不允许退费,学员若因时间关系本期无法坚持完成学习,可申请延期学习;
2、 特殊情况在开课前全额退费,开课一周内收取50元的手续及听课费。开课一周后不退费,教材费不退.
3、 集体报名不能退费,特殊情况者,自己联系转让给其他同学,但必须到培训部办理相关手续。
4、 退费时,学员需携带相关听课证、学员本人有效证件,以及本中心所开票据,中心工作人员将据此严格登记有关信息。没有上述三件,不予办理。
5、 办理退费时间:周一至周五。周末不办理退费业务。
四、 关于申请延期学习
1、 申请延期学习需有书面申请,申请中注明延期学习的原因及希望再次学习的时间;
2、 申请延期的学员只能申请参加相同培训班的听课,不含上机学习;
3、 延期学习的申请须于课程结束前一周内交至培训主管处,由培训主管统一管理。
五、 关于证件
1. 学员应妥善保管证件,不得转借他人使用;
2. 因证件丢失,须补办听课证者须交纳工本费5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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