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价调整通知范文
接东莞市物价局文件东价〔20xx〕58号通知,自来水价格于20xx年6月15日起实施新的`水价标准。我处于20xx年6月15日对全部用户进行抄表工作,费用按调整前价格收取,6月15日以后执行新的水价标准。
根据通知内容,现将本小区水价调整后明细如下:
1、居民用水:由2.225元/立方米调整为2.455元/立方米
2、非居民用水:由2.7445元/立方米调整为2.917元/立方米
3、特种用水:由3.837元/立方米调整为4.987元/立方米
上述费用包含:基准价、变频费、排污费、垃圾处理费等费用。依据来源:物价局东价〔2009〕113号、物价局东价〔2010〕33号、物价局东价〔2010〕97号、物价局东价〔2012〕58号。
特此通知,请各业主/用户知悉。
深圳市zz物业管理有限公司东莞分公司
XX家园物业管理处
二0XX年六月十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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