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关零售场所的社会实践报告
调查时间:
7月13日-7月18日(14日、15日集体活动,其余分头活动)
调查地点:
人民大学周围居民区小店、北京腾驰盛医药有限公司平价大药房(中关村店)、名烟名酒店(中关村南大街上一家很小的店面)、kodak照相馆、糕点屋金凤呈祥(中关村)、味多美(公主坟店)、玫瑰饼屋(复兴门点)、稻香村食品店(万柳店)、奥运专卖店、书店(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读者服务部)
调查意义:
根据《商品零售场所塑料购物袋有偿使用管理办法》我们调查了除大小超市、集贸市场外的具有代表性的限塑场所,使我们的研究更具有完整性和说服力。
调查形式:
1.实际观察,我们进入店中实际观察在店中购物的人的塑料袋使用情况。
2. 实际购物,对于一些低价的小店我们会采用实际购物的方式调查该店的塑料袋使用情况。
3.询问,对于一些出售高档产品的店面,我们采用直接询问店员的方式。 受访店面构成: 我们随机挑选了高中低档各层面店面,以及一些可能不会被关注的店面。每个店的店员我们都进行了采访。 调查过程中发现了以下现象和问题:出乎我们的意料,所有的店面再限塑令上都做得非常好,就连药店、烟酒店、居民区中卖鸡蛋的小店都严格执行了限塑令。很多店都已经不再提供塑料袋,连收费的也没有。例如: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读者服务部。这些店面全部改用了纸袋。糕点屋虽然是食品行业,但也严格遵守了限塑令,糕点的直接包装是不收取费用的,但是如果再次包装,比如把很多糕点装在一个塑料袋中这个塑料袋就需要收费了。由于塑料收费,很多人选择用手把商品捧出商店。在采访的一家药店中我们看到很多顾客选择了用手捧这种方式,尽管药的数量很多。塑料袋收费标准悬殊很大,规格差不多的塑料袋在不同的店中售价从1角到1元不等。塑料袋的代替方式很多,除了用手捧、用篮子装、用无纺袋、用布袋、用纸袋之外还有其他做法。例如:在稻香园这家北京老字号名店中我们发现,即使是熟食该店也不采用塑料袋(当然提供收费塑料袋),他们的熟食是用油纸包好直接交给顾客的。
对于现象和问题的分析:
“到现在为止还没有人来查,但是一旦被发现我们无偿提供塑料袋就罚款1万元。”“店里有规定必须收费,这店不是我开的,我说了不算。要是我开的'你要多少我给你多少”“现在塑料袋都收费了”这些都是我们实际采访的店员、老板所说的。对于这些商人来说,他们严格执行的限塑令固然有保护环境的因素,但是更主要的是政府的法令对他们起了作用。一万元的罚款对于一个店来说实在不是一个小数目,况且仅仅为了一个塑料袋接受罚款是在不值。一位快客的收银员说:我这现在都不提供免费塑料袋了,那天有个小孩来我这买了三根冰棍我都让他捧回去了。从另一个方面,这个法令也使得愿意保护环境的商家有了保护环境的机会,如果没有限塑令,那么减少塑料袋使用的商家就会引起顾客的不满,现在商家就可以名正言顺的进行塑料袋收费,不但减少了塑料袋的是用而且还给商家带来了一笔额外收入。但是现在各个商家的塑料袋收费差异还很大,收费比较混乱,我认为政府还应该在随后的法令中规范塑料袋的收费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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