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事概预算的工作证明范本
一、换发证书及印章的范围
凡在我省行政区域内从事工程造价活动并取得由山西省建设厅统一颁发的《山西省工程建设概预算人员从业资格证书》(以下简称“资格证书”)的人员,从事概预算工作证明。
二、换发证书及印章的条件
符合《山西省建设工程造价管理办法》(山西省人民政府令第161号)、《山西省工程建设概预算人员从业资格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并参加了2005年清单计价培训及年度考核合格者。
三、换发证书及印章的'要求
1.持有两本资格证书者只允许以一个证书号申报。
2.换证人数五人以上的单位应指定专人负责汇总申报。
四、申报程序
1.登陆山西省工程建设标准定额信息网(以下简称“信息网”网址:)进入《造价员信息管理系统》,按网络申报说明(详见附件一)输入相关信息并确认后下载打佣换发造价员资格证书申请表》(以下简称“申请表”),加盖单位公章(与“资格证书”中的单位一致);
2.由单位按要求统一汇总后将相关资料报单位属地的市定额(建经)站初审,工作证明《从事概预算工作证明》。中央直属、专业部属、省属单位专业人员换证资料由单位汇总后直接上报省工程建设标准定额站审核。
3.各市定额(建经)站初审合格后,汇总上报省工程建设标准定额站审核。
五、提交资料
1.“申请表”一份。
2.“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一份(验原件留复印件,用A4纸复印,复印有姓名、照片、编号、年检栏、记事栏各页,要求双面复印,把相关内容复印到一张纸上); 3.一寸免冠照片一张(与网上上报“申请表”中数码照片同版)。
4.需要办理变更单位手续的另附一张“预算员变更单位申请表”,登陆“信息网”〔相关下载〕内下载填写,并加盖原单位和变更单位公章。
附件
一、网络申报说明
二、换发全国造价员资格证书人员汇总表(略)
附件一: 网络申报说明
1.登陆 “山西省工程建设标准定额信息网”。
2.选择“山西省建设工程造价员信息管理系统”内的“换发造价员证书”,登入“个人信息录入”后按要求填写相关内容;
填写说明:
(1)选择地市的原则:根据中央直属、专业部属、省属单位选择省属,市属及其以下单位按属地选择所在市。地市有十二个选项:省属、太原、大同、阳泉、长治、晋城、朔州、忻州、晋中、临汾、吕梁、运城。
(2)预算员证书编号应正确填写12位(不是12位的无法申报),预算员证书专业包括:土建、水暖通、电气、设备、市政。
(3)身份证号正确填写15位或18位。
(4)工作单位填全称,必须与申报表上所盖单位公章相同。
3.上传个人照片,格式:JPG或GIF,大小:20KB以内。
4.确认所填无误后点击“确定”上报管理机构审核。
5.打印一份申请表,A4纸大小。
6.登陆“个人信息查询”,审核未通过者可按照打回原因修改个人信息重新上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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