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前财产协议书例文
《婚姻法》第19条:“夫妻可以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归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约定应当采用书面形式。没有约定或约定不明确的,适用本法第17条、第18条的规定。”
甲方:———— 出生年月:—————— 身份证号码:————
乙方:———— 出生年月:—————— 身份证号码:————
甲乙双方经自由恋爱,即将缔结为夫妻。婚姻法律关系除涉及人身关系之外,还包括财产关系。为了明确双方婚前个人财产、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个人财产的范围和归属,经双方平等协商,自愿达成如下协议,以资共同遵守:
一、婚前财产范围:
1.甲方的财产有:——————————
2.乙方的财产有:——————————
二、婚姻关系存续期间的个人财产。
1.——————————
2.——————————
3.——————————
4.——————————
三、甲乙的个人债务及夫妻共同债务。
1.——————————
2.——————————
3.——————————
4.——————————
四、其他。
1.本协议约定未尽之事宜,双方应另行协商解决;
2.本协议签订过程中所涉及的公证等有关费用,均由————承担。
3.本协议书一式叁份,协议双方及公证机关各执壹份,自协议被公证之日起生效。
协议人: 协议人:
年 月 日 年 月 日